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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1日起正式实施 明确禁止群租

    天目新闻 记者 詹慧雯2023-02-02 07:13

    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

    该条例规定禁止群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将违法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用于出租。

    根据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会被定义为群租房:1、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2、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同时,该条例还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

    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此外,该条例还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平台经营者核实发布者提交的材料并建档保存,留存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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