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孩子被人霸凌,心里不痛啊?
海南一名13岁的女孩,仅仅因为被一群女孩看了不顺眼,就遭到霸凌殴打,打到左耳鼓膜穿孔的地步。女孩逃回家中,家人追问怎么回事。女孩怕被报复,说是“不小心摔倒的”。
耳朵鼓膜打穿孔了,眼睛被伤得视力下降、不可逆转了,孩子还怕报复,瞒着家里人。孩子让人可怜到什么程度,我们就对施暴者痛恨到什么程度!
视频显示,女孩被殴打的过程中,被推入小河中,身上有伤痕,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说“对不起”。
事发海南临高。视频是施暴的孩子录的,发布估计也是他们。“丧心病狂”这四个字用在这些孩子身上,一点都不过分。报道说,临高县教育局回应记者,已关注并展开调查,公安部门正在协调双方家属处理后续。
协调是程序,程序没毛病。但是致伤、甚至可能致残的未成年人暴力伤害事件,这个极度伤害社会的未成年涉嫌犯罪行为,这个丧心病狂的病怎么去治,怎么给屡禁不止的霸凌伤害踩上一记刹车,是不能商量的,不能协调的。
霸凌一次,毁人一生。海南这起案例,未必表明现在的孩子越来越恶,但至少表明治理的手段不够硬,表明单纯以年龄划杠杠效果不明显,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和惩治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还没有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契合点。
第一,没有一种伤害是可以原谅的。对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论年龄,都应施以严厉惩戒,否则不足以抚人心、平民愤,甚至会导致受害者报复性的自我救赎,这种案例不是没有。
第二,年纪小是用来被保护的,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可以伤害别人。不能让一些早熟的孩子赶在14岁前玩别人的命。
第三,年龄不是保险杠。子不教,父母有过。对于情节恶劣、伤害性大的未成年人犯罪,家长也要为孩子的犯罪补偿责任。天下没有谁因为年龄可以打了白打、伤了白伤。矛盾可以协调,法治必须给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