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吉安市,有位名叫汪康夫的78岁老师,54年前因被诬告为“强奸犯”坐了10年牢,而后整个下半辈子都用在了“伸冤”上。近日,当年“被害”的女同学纷纷站出来道出真相,为汪康夫作证。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受理了汪康夫的申诉后却又中止了审查,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中。
案件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昨日,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了汪康夫本人以及当年“受害”的女同学。9月11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针对此事给出了最新回应。
42年里从未放弃伸冤
1966年5月16日,汪康夫被抓,罪名为强奸或猥亵12名班上的女学生。尽管汪康夫不停喊冤,案件依然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那年,他24岁,刚做了7年的小学老师。而后,汪康夫消失在了学生们的视野中,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76年,汪康夫劳改出狱,当年十几岁的学生们都已成家立业,而汪康夫还是孤身一人。出狱后,汪康夫在老家沉寂了两年。随后,因为有文化,书又教得好,汪康夫被村里一所学校聘请当起了代课老师,只不过这回是个“临时工”。
1978年,汪康夫开始为自己申诉。如今,这条坎坷的路已走了42年。
“不停地写申诉书,一封接着一封,数不清有多少了。”汪康夫告诉记者,这些申诉书叠起来估计能有一两尺高。“但至今都未果,法院、检察院拿了很多理由来打发我,包括材料不全、原始证据不足、找不到原始案卷.....“汪康夫说,虽然希望渺茫,但他依然没有放弃。
事情在最近有了转机,2020年5月27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给他发来了回复函,案件已被依法受理。可两个月后,坏消息再次降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又发来消息称,该申诉中止审查。
“我不知道,这次又会给我什么理由。但我不会罢休,我一定要还自己一个清白,再离开人世。”汪康夫说。
“受害”女生当年被威逼作假证
近日,汪康夫曾带过当年班级的班长李利元和班上的同学李新恩,辗转走访了那些曾被公安认定为被“强奸”或“猥亵”的女同学,鼓励她们站出来说出当年的真相——“其实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事啊”,“那些‘证词’是在其他老师的威逼下写的”,“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懂啊”……目前,他们已经收集到八位女同学的证明材料。9月10日,记者联系到了当年其中一位“受害”女生贺莲玉,接到记者的电话时,贺莲玉情绪有些激动。
“汪老师是被冤枉的,他真的什么都没做啊!”
据贺莲玉回忆,当时自己正在上课,突然被一名教导主任叫了出去,称汪康夫对女同学做了很下流的事情,要她跟着写证词。“我当时什么都不懂,我也不明白老师说的是什么意思,她说汪老师是坏人干坏事,要我们勇敢地揭发他。”“让我们按照她所说的话,全部写下来,不然就不准回去上课。”贺莲玉透露,老师甚至还威胁说不配合就不给她们毕业之类的话。自己当时心里很害怕,于是稀里糊涂写下了一堆根本不知何意的话。
贺莲玉坦言,受老师威胁写下这些“揭发材料”后,心里非常不安,感觉自己根本就是在说谎话,便折回去找老师想要回材料,哪知那老师却说:“要拿你自己去公安局找警察吧。”
如今,这些“受害者”们陆续站出来为汪康夫作证。“虽然过去了几十年,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汪老师绝对没做那样的事。”电话那头的贺莲玉几度哽咽。
检察院为何中止审查?
当前,汪康夫的洗冤之路又陷入了困境,他不明白的是,他委托的律师2005年就曾调取过卷宗,至今他手头还有复印卷,但检察院却回复他称办案的法官病了,无法调取案卷。他害怕这一“中止”会变成“终止”。
9月11日,记者致电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姚晓方表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管里卷宗的法官确实病了,但我们今天刚刚得知消息,该份卷宗2017年就已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了。“姚晓方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已于今日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调阅函,预计一周内可以调到。
姚晓方补充道:“但我个人觉得不应该再受理这个案件了,因为经过我们仔细审查发现,在当时(1966年),汪康夫确实存在有犯罪行为,是有证据的,并不完全是捏造。”目前,该案将由他以及他的助理全权负责,后续会给公众以及当事人一个交代。
天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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