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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2025-07-01 10:18 北京

    看每日法律资讯,知天下法律大事,欢迎关注国咨法听


    【高层法治动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两类事项可暂缓与豁免信披】

    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自7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两类豁免范围。二是规定三种豁免方式。三是压实公司责任。四是强化监管约束,对未按规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依规处理。(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该规定明确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豁免范围和方式,并强化了公司的责任和监管约束。此规定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利用豁免披露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劳动能力鉴定新规:对初次鉴定不服可申请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对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进行统筹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是参保人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办法》明确,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对初次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为最终结论。《办法》还明确了工伤职工的复查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重新申请鉴定的程序及要求。(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新规对劳动能力鉴定进行了统筹规范,明确了鉴定程序和要求。这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应有的待遇和保障。同时,规范鉴定流程也提高了鉴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国内热点】


    【福建:成年子女起诉索要18周岁前抚养费,法院支持】

    据报道,杨某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李某某。2016年3月,杨某某与妻女分居两地生活,且存在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况。2024年4月,李某某向永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某支付2016年3月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未支付的抚养费合计人民币19.2万元。2024年5月,李某某已满十八周岁。2024年6月,杨某某与李某在永安法院的调解下离婚。永安法院判审理后决杨某某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从2016年3月至李某某年满18周岁期间的相应抚养费。(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咨说】

    法院支持成年子女索要前抚养费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即使子女成年,对于未支付的抚养费,子女仍有权追索。这一判决有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也提醒父母应履行抚养义务,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国际热点】


    【欧盟:歧视性身份检查,法国被判侵权】

    据报道,欧洲人权法院裁定,法国因对一名男子实施歧视性身份检查而被判有罪。据了解,图伊勒于2011年在短短十天内遭遇了三次身份检查。欧洲人权法院在裁决中指出,法国当局并未提供“客观且合理的理由”说明为何在这三次检查中选择针对图伊勒。因此,法国被判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14条(禁止歧视),及第8条(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权)。法国政府需向图伊勒支付30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来源:欧洲时报)

    【国咨说】

    此案反映了法律对禁止歧视和保护私生活权的重视。任何身份检查都应基于客观且合理的理由,避免歧视和侵犯个人隐私。法国政府被判侵权,提醒各国在执法过程中应尊重人权,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媒体评论】


    【“虐猫”责任尽早落实于法律,而不是由舆情决定】

    这些年来,每每涉及动物保护、治理的话题,就很容易“引爆”舆论场的情绪。对于虐待猫狗的当事人的惩罚,也较为依赖于舆论对个案的谴责力度,而惩罚尺度的大小往往也取决于社会舆论的声量。虐猫虐狗,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校纪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各是如何?希望早日出台法律予以明确。如果规则不明确,法律责任不清晰,那么,讨论就很容易异化为情绪化的对立和站队,甚至一些人还会将这类话题当成赚取流量、制造热度的工具。(来源:新黄河客户端、澎湃新闻)

    【国咨说】

    笔者赞同媒体评论的观点,认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应尽早明确法律责任。目前,对于虐待动物的惩罚多依赖于舆论谴责,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早日出台相关法律,有助于规范社会行为,保护动物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也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学者观点】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只有在平台特定参与个案的少数情形中平台间接侵权才类似传统共同侵权】

    以通知删除规则为核心的避风港制度存在挑战。其制度存在不同版本,其适用可能存在冲突,其各方权益保护存在紧张。这些挑战的根本原因在于典型的平台间接侵权具有大规模治理型侵权的特征,区别于传统的二对一共同侵权,也无法被分割为独立的个体性传统共同侵权。只有在平台特定参与个案的少数情形中,平台间接侵权才类似传统共同侵权。在典型的平台间接侵权中,通知删除规则具有举报治理的特征,即应将平台收到的通知视为举报,将其采取措施视为针对举报的治理机制。避风港制度应进行重构,无论是通知要求、平台接到通知后的反通知等措施,还是平台采取的通知删除、通知过滤等措施,不同版本的制度都无必然优劣,都应根据平台治理需求与特征而设计。法律也应给予平台以通知删除的自治性空间,当法律对平台规则进行规制时,其干预应使平台利益与社会利益对齐。(来源:《法学论坛》2025年第2期《作为举报治理的通知删除:避风港规则反思》)

    【国咨说】

    丁晓东教授的观点揭示了平台间接侵权的复杂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间接侵权问题日益突出。避风港制度作为处理平台间接侵权的重要规则,应根据平台治理的需求和特征进行重构,以平衡各方权益,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平台方应加强自律,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律师李芝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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