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金豆”挖不得!

编辑于2025-06-25 08:22 

“盆景小镇,浪漫前郭。”前郭村,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已有二十多年种植盆景的历史,专业从事盆景交易的就有上百户。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门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盆景小镇”,巡回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村干部、村民等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巡回审判现场

被告人陈某某在抖音看到被告人倪某某在直播销售金豆,遂添加倪某某微信沟通出售金豆事宜。之后,陈某某在明知金豆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多次采挖并先后出售给倪某某100余株野生金豆。倪某某从陈某某处收购野生金豆后,通过抖音直播二次销售。经鉴定,涉案野生金豆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案件扣押的野生金豆

到案后,二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并支付因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环境修复费用。三门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宣告缓刑,并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

“野生植物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希望大家能够增强生态保护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盲目采挖野生植物,同时自觉抵制购买、破坏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庭审中,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

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现场

庭审结束后,三门法院联合三门检察院、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走进金豆展览馆和培育基地,了解金豆培育过程和销售情况,排查产业发展的潜在法律风险点,提出针对性建议,为三门县金豆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向附近村民详细解读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提升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干警向县人大代表、海游街道建民社区党委副书记章萍了解代表对此次巡回审判工作的感受及建议

“这样的巡回审判特别‘接地气’,用直观的庭审和案例释法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也增强了公众对野生物种的认知,呼吁大家不擅自采集、挖掘野生植物,自觉抵制非法交易,为野生植物留存生存空间。”县人大代表、海游街道建民社区党委副书记章萍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三门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生态环境司法服务职能,构建多层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全方位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以优质司法服务书写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答卷”。

法官说法

人工培育金豆盆栽

“金豆”,又称金桔、山橘、山金豆、金柑等,属于芸香科金橘属常绿灌木,果实小巧如豆,成熟后呈橙红色,具有极高的观赏和药用价值,深受人们青睐。正因为金豆的这些特性,导致了一些人对其进行过度采集,野外金豆数量急剧减少,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为了保护这一珍贵的自然资源,金豆在‌2021年9月7日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采挖、收购、销售金豆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将受到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三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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