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王女士来到信业公证处,称其丈夫去世后,公积金账户遗有三万多元,要来办理公积金的继承公证。
王女士告知工作人员,她已经去过公积金中心,由于其丈夫的社保卡生前未开通金融功能,而且社保卡及所有银行卡均已被注销,只能办理继承公证来提取。并且公积金中心的同志给王女士出具的其先生的公积金账户个人明细用于办理公证。
王女士材料齐全且其丈夫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较小,公证员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核实了相关情况后,按照小额继承的方式免费给王女士办理上述公积金的继承,根据“最多跑一次”,当场出具公证书。
公证员说
2024年5月1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已故职工小额账户的简化提取作出调整。2025年4月21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已故职工公积金的提取再次优化。
“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含补贴账户)余额少于5万元(含)的,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在签署《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提供已故职工仍有效社保卡的,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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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法治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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