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翻出四十多年前象山县新桥中学八二届初三(1)班的毕业照,那一瞬间,时光像是被拉回了过去,万千感慨涌上心头。照片上的面孔,很多都变得模糊,好些同学的名字,在记忆里也渐渐淡去,我甚至一时难以找到曾经那个青涩的自己身处何方。可那些被岁月尘封的往事,却如同电影般,一幕一幕清晰地在脑海中放映。
回想起小学升初中的那场考试,语文作文题目是《我的XX》,既可以写人,也能写事。这类题目在小学阶段,我早已练习过无数次,简直轻车熟路。那次,我写的是《我的同学陈忠西》。在学习上,我和他就像互补的两面,我的语文成绩较为突出,数学却不太理想;而他刚好相反,数学成绩优异,语文稍显薄弱。所以,我们常常会以彼此为写作对象,互相夸赞,形成默契。
作文的开头,我总是习惯性地写道:“我的同学陈忠西是一位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紧接着,便会列举他在学习上认真刻苦的情节,比如课堂上专注听讲的模样,课后主动钻研难题的场景,还有他耐心帮助我解答数学难题,助力我进步的点点滴滴。到了中间部分,我会用一句“陈忠西同学不仅学习好,乐于帮助落后的同学,而且还是劳动积极分子”作为承上启下的过渡,自然地引出他在劳动方面的表现,像在学校大扫除时的积极主动,在家帮忙做家务的勤劳能干。最后,结尾部分再对他的优点进行一番总结,一篇作文就这样顺利完成了。后来听父亲说,这篇作文竟然得了满分,现在想来,心里依旧满是自豪。
不过,小升初考试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当时坐在我后面的一位女同学,写作文时时间紧迫,竟然直接向我要作文草稿纸,然后原封不动地递了上去交卷。可没想到,老师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笔迹不对,最后她的作文被判了零分。这件事也让我深刻明白,学习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
小学写作文,其实都有一些固定的套路。大概从三年级开始接触作文,那年正好毛主席逝世,大家都要写怀念文章。“我们要继承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遗志,在英明领袖华主席领导下,一举粉碎‘四人帮’,全国形势一片大好。”这样的句子,几乎成了大家写作时的通用模板,直接套用即可。现在想想,虽然当时的写作有些稚嫩、套路化,但那也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段独特记忆 ,见证着我们一步步的蜕变。
初一那年,我分配在三班,成为老师钦点的副班长,与班长史碧红一同协助班级事务。未曾想,没过多久,史碧红突然转学,我便接替她成为班长。那时,每天上课喊“立正”的仪式,总让我觉得难为情。随着时间推移,我的“官职”一路“降级”,从班长变成小组长,又从小组长转为课代表,最后回归成普通学生。奇妙的是,高中时我竟又和史碧红分到了同一班级,如此巧合,让人不禁感叹缘分的奇妙。
同样在初一,父亲从公社病退。开完欢送会后,他戴着大红花,徒步十里路回家。巧的是,那天我也刚好放学,同行的还有政治老师李老师。记得那次政治考试,我考了98分,只因写错两个字与满分失之交臂。李老师看着我,对父亲夸赞道:“你儿子成绩不错,以后自己会有出息。”谁能料到,如今的我成了一名厨师,与曾经老师期许的“出息”模样大相径庭。
初一的英语老师史济坚,那时他刚结束培训班学习,意气风发地踏上讲台教我们英语。他教的那些“趣味英语”,我至今记忆犹新:“红旗”被他教成“蓝得弗兰德”,“绿色吉普车”读作“格驴你吉普”,“黄色的被子”是“也漏扣特”。也不知如今读得是否准确,真想问问高中的英语老师(俞老师,我读得对不对?)。当然,还有那经典的“来是come去是go,点头yes摇头No”,这些充满趣味的记忆,成了我英语学习最初的启蒙。
初二时,学校举办钢笔书法比赛。最终,史美德荣获第一名,我获得第二名,吴存祥位列第三。只是,多年过去,因长期与刀锅打交道,我的字早已没了当年的工整,变得扭扭歪歪,反倒是切菜的手艺,随着工作的年月愈发精湛。
沧海桑田,岁月流转,如今握惯了锅刀的手,虽写不好工整的字迹,却也能烹制出温暖的味道。人生的答卷从无标准答案,三尺灶台、一方烟火,亦是属于我的精彩天地。那些散落在时光里的记忆,终将在岁月的深处中,愈发闪耀着独属于青春的光芒。
潮客_周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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