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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6月3日星期二

    编辑于2025-06-04 02:01 北京

    看每日法律资讯,知天下法律大事,欢迎关注国咨法听


    【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检:打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惩防治”一体推进,深化网络违法犯罪乱象治理。(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最高检《方案》的出台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决心,尤其是对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乱象的“惩防治”一体化思路,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参与网络犯罪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款要求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既要关注刑事责任追究,更要注重社会调查、帮教矫治等非刑罚措施的落实,体现司法温度。



    【国内热点】


    【湖南:男子将6岁女童拖入小巷被刑拘】

    据报道,6月3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通报,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某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6岁)进入居民区巷子,后被居民及时制止并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控制。经侦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光明网、人民网)

    【国咨说】

    刘某某酒后当众拖拽幼童的行为已涉嫌《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且针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属于法定加重情节。需重点审查其刑事责任能力,若经鉴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则醉酒不构成免责事由。此类案件凸显未成年人公共安全保护漏洞,建议司法机关推动社区巡防机制完善,并从严惩处针对儿童的暴力犯罪。



    【国际热点】


    【法国:失业者低保户面临惩罚新机制】

    据报道,法国政府颁布针对失业人员的新政令,于2025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项改革引入名为“暂停-重新动员”的惩罚机制,适用范围包括领取积极互助收入津贴(RSA)的群体。新政令规定,若求职者在履行“承诺合同”义务时出现违约行为,将面临至少30%的津贴削减,暂停期限为一至两个月。若违约行为重复发生,津贴暂停、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的期限可延长至四个月。(来源:欧洲时报)

    【国咨说】

    法国政府新政令引入的“暂停-重新动员”机制实质是构建了一种附条件的福利救济制度。该机制通过阶梯式惩罚措施和可溯及恢复的激励设计,试图在社会保障与就业促进间建立新的平衡点。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保留了50%的扣减上限及家庭抚养义务豁免条款,体现了对基本生存权的保障。



    【媒体评论】


    【百万“分手费”被法院驳回,法律不支持情感勒索】

    近日,“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了热搜。我国现行法律从未赋予恋爱关系“分手索赔权”,这类诉求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不构成侵权事实。公序良俗不是空洞的道德口号,而是社会运行的基本伦理底线。若默许“分手费”协议生效,可能会为情感勒索开绿灯,社会公序良俗将遭到冲击。涉及金钱往来,务必留存真实交付凭证;面对情感勒索,更要敢于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来源:新黄河客户端、新京报)

    【国咨说】

    该案核心在于厘清“分手费”协议的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恋爱关系中的情感补偿约定既不构成有效合同要件,亦难被认定为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中,此类协议往往因目的不正当被认定无效。建议公众在遭遇情感胁迫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者观点】


    【谢红星(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未突破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法,但“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条款并不必然优先适用,并不当然直接适用。只有当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条款规定要对行政相对人行为进行处罚,而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才必须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如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可以处罚”,而行政机关认为相对人行为不需要进行处罚,则可以结合适用《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处罚”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如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应当处罚”,而行政机关认为相对人行为不成立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则应当排除“应当处罚”条款,单独适用“轻微不罚”“无过错不罚”等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未突破处罚法定原则,也非“向一般条款逃逸”,而是运用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理论全面准确理解处罚法定原则,以及处罚法定兼容处罚便宜规则的结果。(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4期《<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条款的直接适用》)

    【国咨说】

    谢红星教授的观点厘清了《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条款的适用逻辑。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处罚”时,行政机关需优先审查行为是否符合应受处罚要件,若不成立则可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第33条出罪,这实质是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原则而非突破。该解释为行政争议解决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适用路径。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实习律师李芝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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