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5年3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蒋先生向我们反映,他在家居订制过程中遭遇了商户陈晨(商品:北京市唐缘工坊榻榻米东四环红星美凯龙店。商户全称:陈晨。见文后附图)的欺诈。2024年7月11日至14日,按照陈晨45天后上门安装、付款后即签合同的要求,蒋先生在支付定制家具款2.35万元后,商家不仅以种种借口未签订合同,且长达7个月未交货。至今年2月下旬,承诺退款却迟迟不履行,给蒋先生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蒋先生提供维权指导,以助力其追回损失。
事件回顾:欺诈行为屡禁不止
2024年5月,经朋友D女士介绍,蒋先生与商户陈晨达成了家居订制意向。在商户的步步设计下,7月11日和14日,蒋先生按照陈晨要求,先后支付了定金和家具款项共计2.35万元,陈晨一再保证将在45天后——即8月底交货并上门安装。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此期间,D女士遭遇了陈晨收款后不交货、也准备不退款的困境(后在相关方面介入下才退款)。面对朋友D女士的遭遇,蒋先生多次与陈晨交涉,并指出“如果交不了货就退款,以便我另找商家”,但陈晨一再保证绝对可以按时交货并上门安装。
然而,45天很快过去,陈晨并未按照承诺交货并上门安装,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至2024年10月26日,陈晨欺骗蒋先生远赴外地等待安装,结果根本没有交货,也不见人。此时,蒋先生再次告诉他如果不能交货就退款,但陈晨始终说“我们很快就上门安装了”等等,基于对商户的再三保证,蒋先生选择相信并耐心等待。直至2025年春节过后,距离付款时间已经过去7个多月,蒋先生将要入驻新居却仍未收到定制的家具。在蒋先生的一再追问之下,陈晨终于回答无法交货,并承诺全额退款,但实际行动上却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退款承诺,甚至玩消失并不再接电话。直到3月14日,距离付款时间已经过去整整8个月,这全面打乱了蒋先生之前的各种安排,也给蒋先生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困扰。
法律分析:商户行为涉嫌违法
在蒋先生遭遇的这场家居订制骗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尽管商户陈晨事先便以不签合同规避法律风险为出发点的,但蒋先生与陈晨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商户陈晨在收取款项后长达8个月未交货,且拖延退款,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商户陈晨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蒋先生还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惩罚性赔偿等责任。
面对商户的欺诈行为,蒋先生始终保持着理性并对商户陈晨的体恤。他无数次与商户陈晨沟通协商,但对方始终不见实际行动,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退款义务。无奈之下,蒋先生咨询了专业律师,向北京市相关方面进行了反映,并保留了所有与商户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共筑诚信:消费环境需各方努力
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都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它提醒我们要时刻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商户陈晨的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蒋先生的遭遇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在消费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增强维权意识。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及时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不给违法者违法机会并加大惩治力度,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法治、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如果遇到消费欺诈行为,要勇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只有消费者、商家、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共筑消费诚信长城。(荆律索 孟晓冉)
图为蒋先生向商户陈晨微信转账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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