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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法治动态】
【司法部:全面推行在线行政复议】
从今年3月1日起,司法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在线复议工作,依托“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开展在线申请、在线补正、在线阅卷、在线听证、在线调解和在线送达等活动,助力社会公众实现足不出户申请和参加行政复议。(来源:人民日报)
【国咨说】
司法部全面推行在线行政复议,是法治便民的一大进步。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群众可在线申请、补正、阅卷、听证、调解和接收文书,真正实现“足不出户”维护权益。这一举措不仅方便了群众,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办案全过程留痕,规范了行政复议流程,提升了办案效率。在线复议的推广,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政策发布】
【规范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秩序】
《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加强了法规衔接,为开办军事网站平台、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和军事账号提供规范指引。针对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特别是军事网站平台、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和军事账号开办和监管等实际问题,从源头上规范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秩序。(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的实施,为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立起了明确的“规矩”。该办法不仅从源头上规范了军事信息的传播秩序,还通过细化传播内容的正负面清单,明确了哪些信息可以传播,哪些信息禁止传播。同时,办法对军事网站平台、军事栏目和军事账号的开办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平台和账号的审核与监管。这不仅有助于防止军事秘密泄露,还能有效打击虚假军事信息,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国内热点】
【上海:男子送儿子迟到高速别停校车,被判拘役三个月】
据报道,张某驾车搭载妻儿,送孩子坐校车。因没有在规定的发车时间前赶到,校车按时间节点正常发车,驶入高速前往学校。张某心生不满,在高速上别停校车后离去。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23年12月21日抓获张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来源:新闻晨报)
【国咨说】
张某在高速公路上别停校车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罪不仅包括醉酒驾驶、超速超载,还包括追逐竞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张某的行为虽未造成直接后果,但其在高速公路上的危险举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符合“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此案警示公众,驾驶行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国际热点】
【新加坡:女子付钱给男子假结婚,各判六个月八周】
据了解,一越南籍女子陈某良为了留在新加坡工作,向缺钱的侍应生邓某和提议假结婚,两年多内支付对方3万3500元,期间还把邓某和名字加入租房合约制造同居假象。2022年1月19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陈某良共六次顺利获取短期探访证和长期探访证。期间,邓某和在替她申请探访证时提交虚假申报。法官判他们坐牢六个月八周。邓某和也被判罚款1万2000元,由于无力缴付罚款,须额外坐牢六周替代(来源:联合早报)
【国咨说】
越南籍女子陈某良与邓某和为获取新加坡工作资格而进行假结婚,并通过虚假申报制造同居假象,最终被判处六个月八周监禁,邓某和还因无力缴纳罚款被加判六周监禁。这一案件凸显了假结婚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假结婚不仅违背婚姻的本质,还可能涉及欺诈、伪造证件等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假结婚一旦完成登记,婚姻关系即被认定为合法,当事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外,虚假申报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经济制裁。此案提醒人们,婚姻不应被用作获取利益的工具,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媒体评论】
【放任作弊神器泛滥是平台严重失职】
为了不正当利益,不负责任地鼓励并帮助学生作弊,损害了广大诚信考生的权益,冲击着社会诚信体系。而购买者,无论是学生还是协助作弊者,明知此类商品被用于考试作弊,却依然选择购买使用,不仅是个人诚信的崩塌,更是对教育公平的践踏。倘若平台对这类商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必然会让不良风气在网络空间肆意蔓延,毒害更多青少年。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纵容此类商品售卖的平台依法依规惩处。(来源:新黄河客户端、红星新闻)
【国咨说】
考试作弊行为是教育领域的“毒瘤”,不仅损害诚信考生的权益,更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诚信体系。鼓励学生作弊的行为尤其恶劣,其背后的协助者和购买者,明知违法却为之,反映出个人诚信的缺失。电商平台若对售卖作弊工具的行为视而不见,无异于为不良风气推波助澜,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督,对纵容作弊工具售卖的平台依法惩处,斩断作弊产业链,守护教育的净土。
【学者观点】
【张涛(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国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保障数据访问权的实现】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国家履行公共数据开放任务的新模式,并形成了由国家(主要是行政机关)、履行任务之市场主体和一般民众所构成的三角关系,属于担保行政法律关系,难以完全适用给付国家模式下的国家履行责任。为妥善因应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可能存在的公物私产化、数据垄断、数据泄露等风险,国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保障数据访问权的实现,这是数字时代担保国家的核心要义。根据责任层级理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国家担保责任可以类型化为准备责任、规制责任和接管责任。为了实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国家担保责任,可以确立以下三个调控面向:一是个人权利之保护,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之担保;二是公平竞争之促进,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公平准入、普及供给与合理收费之担保;三是公共利益之维护,主要体现为公共数据持续供给、供给质量与供给安全之担保。(来源:《清华法学》2024年第2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国家担保责任及其调控面向》)
【国咨说】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数字时代推动数据共享与利用的重要模式,但也面临着数据泄露、垄断等风险。为应对这些问题,国家需承担担保责任,通过准备、规制和接管责任保障数据安全。具体而言,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控:一是保护个人权利,确保数据运营中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二是促进公平竞争,防止数据垄断,保障市场合理准入和收费;三是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公共数据的持续、高质量供给。这些措施有助于构建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运营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律师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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