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一个我们即便想回避也难以回避的道德、伦理与法律难题。我们要不要做好准备?
这一段时间,一个网红和她的父亲一起远赴瑞士——安乐死。在离世的时候,她选了三个礼物:一本书,一个司机,一条项链。她对自己的父亲说:“我过了极美好的一生。”
在网上的信息中我看到,这位40岁的年轻的女士,因为得了红斑狼疮,自身免疫系统受到很大的攻击,连续犯病七次,可以说生不如死。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但是她又不想采取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于是就选择了和老父亲一起远赴瑞士。她通过安乐死的这种方式,有尊严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我们说,一个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权利。安乐死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有着极大争议的话题。毕竟,这里面存在着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困境。瑞士有安乐死的相关法律制度,也有相关的机构。但是在咱们中国,这一道难题实在是太大了。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当道德、伦理和法律,产生严重冲突的时候,我们现在所采取的做法是“视而不见,掩耳盗铃”。现在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出现了很多的普通人难以认知的疾病,像红斑狼疮。说实在话,我并不是特别的熟悉。只是因为这一次看了新闻才知道,原来这种病,是一个世界上都难以很好治疗的顽疾,它让活着的人没有尊严。
这位远赴瑞士安乐死的女士虽然只有40岁,但是她其实也很好地创办了自己的企业,有着很体面的工作和很体面的收入。如果不是这场疾病,相信她会给我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生。但是疾病,这也许是命运之神给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面对这种玩笑,她所能够选择的就是远赴瑞士。
这道难题,现在摆在了我们面前。在中国,要不要考虑安乐死这样的一种做法?尽管它确确实实面临着巨大的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冲突,但它也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
这一位40岁的上海女士,因为经济条件还不错,所以她才可以远赴瑞士。而那些经济条件并不如她的人,如果想寻求安乐死,那他该怎么做呢?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在之前的新闻中我们也看到,有些人为了帮助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免受疾病的最大痛苦,帮助他们实施了自杀。结果这种做法,就会受到法律的责任追究。这样一来,很多人就不再敢去帮自己亲朋好友,去实施自杀这种行为。
可是我们知道,病不在自己的身上。如果病真的在自己的身上,那一种巨大的痛苦,那一种没有尊严的无助感,可能真的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生不如死。一个人需要有尊严的活着,也需要有尊严的逝去。就像我开头所说的,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权利。
因此,即便安乐死是一个巨大的有争议的话题,恐怕我们也需要认真思考一下: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到底该怎么面对它?到底该怎么从制度上设立、健全、完善?让每一个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有尊严地逝去。
尊严,对于我们人来讲,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讲,恐怕它都是和生命一样有巨大价值的东西。我是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希望咨询,请给我留言吧。
(本文根据北京元法堂、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热点追踪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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