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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霸位”变“罚单”!共享车位并非私家花园

    2024-10-15 05:19 湖北武汉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工人北路1082号门前人行道公共停车位上摆放着三个塑料箱,3个停车位空荡荡的,与周边停满车的车位显得格格不入。

    据调查,附近商家为了到店就餐客人方便停车,就私自把塑料箱摆在了公共车位上,愣是把公共资源变成了自家的“后花园”。殊不知,商家这一行为方便了自己,却损害了公共利益。根据《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禁止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目前,福田大队已对该商家这一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随着义乌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来义旅游的游客、采购的客商络绎不绝,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对城市管理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停车难这一痛点堵点,执法局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福田大队对工人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等重点路段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新增220余个机动车停车位,充分利用人行道有效空间,有效缓解停车难、难停车的问题。同时联合社区清理部分长期占用车位的僵尸车辆,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擅自设置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在机动车停车位里各种违法行为,为市民、客商、游客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擦亮义乌国际商贸城这张金名片。

    在此,福田大队呼吁广大市民,切莫把公共车位“据为己有”,按照指示正向停车,文明有序防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为义乌走向国际化大都市贡献更大的力量。 (张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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