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化橘红“药食同源”!

2024-08-26 03:47 广东茂名

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化橘红、地黄、麦冬、天冬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标志着产自茂名化州市的道地中药材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化橘红产品能够进入更多的销售领域。


据公告显示,本次公布的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

公告明确,化橘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 ‘Tomentosa’)或柚(Citrus grandis(L.)Osbeck)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品质的追求,药食同源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传统草本药材开始广泛融入大健康食品饮料市场。在浩瀚的中华医药宝库中,有一种被誉为“南方人参”、“中华咳宝”的神奇植物,因其独特的药食同源价值,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悄然成为行业焦点——它就是化橘红。

2024年4月23日,卫健委食品司向各省健康单位定向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的函件,征求将地黄、麦冬、化橘红和天冬这四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当中。这意味着被誉为“南方人参”“中华咳宝”的化橘红将有很大机会加入药食同源名单。

化橘红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将有力促进“化橘红之乡”化州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此前,尽管化橘红具备“药食”两用历史,在《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有收录,但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却没有收录。因此,化橘红法理上仅限于药用,尚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导致化橘产品类别不丰富,产业链有待延伸,产品推广和销量受限,未能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的拉动作用。

鉴此,茂名和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推动化橘红增补进入食药物质目录申报工作,于2020年底筹划,2021年初启动,2022年起全面大力推动,开展各项化橘红安全性评价工作,直至此次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

作为茂名“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产业的代表之一,目前化州已成功申报化橘红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化橘红种植面积超13万亩,年产鲜果6万多吨,干果1.2万多吨,从事化橘红产业人员超35万人,种植、加工、销售企业达1542家,全产业链年产值超过102亿元。此外,先后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化橘红质量等级》等10项地方标准,构建广东省化橘红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省级科技研发中心,创建1个化橘红产业“博士后工作站”,取得国家专利技术30多项、欧洲发明专利4项、国家保护处方3项。


化橘红作为一种独特的药食同源原料,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科学价值。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化橘红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化橘红将会在更多领域发挥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和健康功效。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一神奇的“南方人参”,为健康加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化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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