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那个军阀割据、混战不息的动荡时代,硝烟弥漫的乱世之中,有一位替父复仇的奇女子令人惊叹,她便是施剑翘。
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曾是北洋军阀、山东军务帮办。1925 年,野心勃勃的孙传芳为扩张势力,率兵北犯。施从滨领命于山东督办张宗昌,英勇地迎击敌军,却因战略失误陷入绝境,最终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孙传芳竟残忍地将施从滨枭首,并在蚌埠车站示众三日,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如烈火般灼烧着年仅 20 岁的施剑翘的心。她悲愤交加,立下坚定誓言,定要让孙传芳为其恶行付出代价,替父报仇。
此后,施剑翘踏上艰难的复仇之路。起初她将希望寄托在堂哥施中诚身上,然而施中诚不愿帮忙还劝她打消念头,施剑翘一怒之下与其断绝兄妹关系。后来她遇到施靖公,他答应帮忙复仇,施剑翘便以身相许。可结婚六七年,施靖公并未践行承诺,施剑翘一气之下带着孩子离开了他。
为了复仇,施剑翘默默等待并精心筹备。她四处搜集孙传芳的行踪,苦练枪法。时光流转,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但复仇的火焰从未熄灭。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一天,施剑翘得知孙传芳将前往清修院“诵经”,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等待多年的绝佳机会。她佯装沉着地随孙传芳进入清修院,安静坐在后排,而后寻机坐到孙传芳右后方。在关键位置,她紧紧握住手枪,眼神坚定决绝。只听“砰”的一声,果断扣动扳机,子弹击中孙传芳后背,他顿时倒在扶手上。施剑翘并未住手,又连开两枪,确保孙传芳当场毙命,这个恶贯满盈之人终得惩处。
完成壮举后,施剑翘毫无畏惧,坦然地打电话自首,当场散发《告国人书》。一审法院判其有期徒刑 10 年,施家不服上诉,二审改判七年。双方均不服再次上诉,1936 年 8 月,南京最高法院维持河北高院判决。
1936 年 10 月,国民政府委员会经过深思熟虑,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签批发布公告,将施剑翘特赦释放。特赦后,施剑翘与丈夫离婚回到家乡。在抗日战争时期,她向国军捐献飞机,积极参与抗日活动,并与中国共产党保持良好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施剑翘潜居北京碧云寺做居士。60 年代,她卷入动乱后获平反。1979 年 8 月 27 日,施剑翘在北京去世,享年 74 岁,火化后骨灰葬于苏州城西天灵公墓。她的传奇故事,就此落幕,但她的侠女风范,永远留在人们心中。
华夏女子图鉴
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