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量、飞行速度等指标
无人机分为
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个类别
但不管是哪款无人机
为了您在嘉兴市域内
使用无人机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建议您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后
在安心飞平台进行备案
无人机如何登记和备案?
01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
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请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综合管理平台
(https://uom.caac.gov.cn)
实名登记
02
实名登记后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
公关安全管理规定》
请同时通过“浙里办”APP
报公安机关备案
“浙里办”APP报公安机关备案流程
↓↓↓
①
打开“浙里办”APP
切换至“嘉兴市”
②
输入“安心飞”
搜索进入后选择“设备登记”
“无人机”板块
③
点击“新增”
按要求如实填写
完成无人机备案登记
无人机如何进行安全飞行?
01
打开“浙里办”APP
切换至“嘉兴市”
输入“安心飞”后
搜索进入选择“飞行服务”
“飞行备案”板块
02
选择“新增”
按要求如实填写
完成无人机飞行备案
备案须知
一、备案办理过程中须授权调用您的个人相关信息。
二、请确保您的航空器设备信息、证件信息都登记完整、正确,否则会造成飞行备案无法完成。
三、管制区域内使用轻型无人机进行飞行活动的,请确保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您可以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实名注册账号后,点击上方的“操控员资质”板块,选择“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功能,通过线上培训和考试免费获取该证件。
四、使用小型及以上级别的无人机,请确保持有对应级别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以免出现证照不符或者无证驾驶的情况,您可以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实名注册后,点击上方的“操控员资质”板块,选择“自学考生资质申请”线上申请或通过咨询民航授权的培训机构进行线下培训获取执照。
五、飞行活动备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提交,并建议提前4小时,给予公共安全管理人员足够的审查时间,特别紧急的,可拨打飞行区域辖区公安机关公开电进行咨询。
六、嘉兴地区全域范围无适飞区域,可以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点击上方的“运行管理”,选择“空域信息查询”进行查看。
七、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飞行活动安全、安心进行,请您遵守以下规则:
1.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的,无人机飞行真高不得过120米,飞行半径不得过300米。
2.持有视距内级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无人机飞行真高不得过120米,飞行半径不得过500米。
3.持有视距级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无人机飞行真高不得过120米,飞行半径不得过2000米。
4.操控常规农用无人机进行作业的,飞行真高不得过30米,飞行半径不得过1000米,且不得离开农林渔牧作业区。
5.未持有视距级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不得进行夜间飞行,夜间飞行时间为18时至次日6时。
6.飞行活动开始前10分钟,请拨打属地公安机关电或寻找现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告知飞行活动即将开始,飞行活动结束后,请拨打属地公安机关电或寻找现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告知飞行活动已经结束。
7.在南湖湖心岛、南湖革命纪念馆、嘉兴市(区、县)党政机关、秦山核电站、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监管场所、军事管理区等重要区域、单位进行飞行活动的,请提前和所属主体责任单位进行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并在飞行备案时提交证明材料。
8.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民用无人机设备、飞行活动区域须与飞行备案内容一致。
9.不得私自改造民用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改变、破坏民用无人机电子围栏,改变速度、高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等。
10.运行民用无人机时,需注意周围环境安全,天气状况良好,保持自身身体状况良好,不得酒后操控民用无人机。
11.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或其他机组人员在飞行活动中请保持电畅通,确保属地公安机关能够随时联系。
八、违反上述规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根据航管部门要求,部分区域有禁航和高度限制,请以系统内提示为准。
嘉兴公安
嘉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