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网友提问:
我的新家装修的时候请施工队来装门,一共有两扇门,先付了2000元,说多退少补。工人量尺寸是认为两扇门尺寸一样,只量了一扇门的尺寸,说做好了以后返我800元(也就是两扇门一共1200元)。结果装门的时候发现尺寸不对,工人说要返工,只能返我300元。但在我的角度看,就是工人没量好尺寸,却要让我承担损失。这种口头约定没有写进合同,我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有口头约定退款800元,且业主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主张退款800元。另双方对于完工时间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返工是否存在延迟工期的行为,如果对于延迟工期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周旻律师
家事劳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