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留春,万古常青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又逢一年植树节
一起来学习下
有关林木的法律知识吧~
砍自家的树需要办证吗?
法官说法:自家的树也要分情况才能砍,随意砍伐可能会触犯法律。
根据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这里提到的“零星林木”,是指相对成片林木而言。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一些农村居民拥有的自留地、自留山等面积较大,种植的树木往往是成片成林,过“零星林木”的范畴。此时如果想要砍伐树木,就需要“持证”采伐。
如果是自家承包的林地,无论树木多少,砍伐都需要许可证。
申请采伐证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
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
3.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情况。
法官提醒:自然保护区的林木是禁止采伐的。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也可能构成滥伐?
法官说法:有采伐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采伐自有林木。
采伐证过期、采伐许可证范围以外的树种、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等,均属于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采伐林木量达以下标准的,可能会触犯滥伐林木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一)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二)幼树二百株以上;(三)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四)价值二万元以上的。达到前述四项标准十倍以上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五十倍以上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因此,无论是无证砍伐,还是强度、范围砍伐,即便砍伐的林木为自己所有,也可能触犯盗伐滥伐林木罪。
法官提醒: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违反该规定,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应认定为盗伐林木;任意采伐的,应认定为滥伐林木。
收购别人盗伐滥伐的树木违法吗?
法官说法:生态保护关乎民生福祉,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树木是盗伐滥伐的,仍然坚持收购的,将涉嫌违法。
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情形包含以下几种:
1.收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林木的;
2.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伪造、涂改产品或者原料出入库台账的;
3.交易方式明显不符合正常习惯的;
4.逃避、抗拒执法检查的;
5.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砍伐或买卖重点保护珍贵树木要注意什么?
法官说法: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可能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比如银胶菊、刺苋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合法采伐后,还应该做什么?
法官说法:根据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当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海县人民法院
法治宁波
宁波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