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关键词⑤: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

2024-01-23 00:38 

编者按

2023年,浙江法院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聚力年初省委部署实施的三个“一号工程”,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浙江天平”特推出【两会聚焦】栏目,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记录浙江法院的前行轨迹。

2023年新春伊始,浙江高院围绕省委提出的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出台服务保障意见,明确提出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绘制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鲜明图景。

地处民营经济大省,破产审判不仅关系着对涉困企业的重整救治,更关系着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把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浙江法院近年来不断深化完善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2016年建立省级层面实质运作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完善破产企业注销和状态变更、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等配套机制,成为全国首创;2018年指导成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浙江企业破产审判步入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道路;2020年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正式开启类个人破产制度的全面探索(点击蓝字了解详情,下同)。

2023年,浙江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5239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122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1395亿元、盘活土地6.2万亩、房屋898万平方米,实现市场资源重新配置和新旧动能转换,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加快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

激发内生动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破产审判工作是推进民营经济充满活力和韧性的重要途径。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第二大工业丝生产商、国内涤纶工业丝行业的龙头企业,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负债60多亿元,面临退市风险,近2000名职工及近万名中小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岌岌可危。为依法挽救濒危企业,湖州中院仅用时31天推动实现破产重整,不仅有效阻止企业退市,还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当年即实现市值增长180%,纳税2.6亿元。

湖州中院、当地政府和破产管理人就尤夫公司投资人招募方案和遴选规则沟通对接,进一步确保投资人遴选程序公正透明

近年来,如此“涅磐重生”的案例在浙江不胜枚举。面对涉困企业,浙江法院严格依法开展破产审查受理,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积极拯救”功能,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关键。2023年,浙江高院对标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改革措施,创设《“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指标体系(试行)》,以破产工作全流程的6项一级指标、31项二级指标对法院、法官、管理人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精细化考评,全面激发破产审判工作的内生动力,促进破产制度功能发挥的生态构建。

在温州乐清,宝乐能源公司是家喻户晓的瓶装液化气充装销售商,与其下属两家关联公司供应着乐清城区及中北部10万户居民生活所需。2020年开始,受企业扩张过快、融资方式单一、担保代偿款未能追回等问题影响,三家公司陆续陷入财务困境,2.3亿元外债无法清偿,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对于这样的企业,如果走清算程序,不仅丧失营运价值不利于债权清偿,还会影响到市民生活,钢瓶无处还,押金难退。”法官受理后第一时间进行风险全面评估排查,最终裁定三案合并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采取“破产不停产”“分离式处置资产”办法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实现破产财产最大化,保障10万户居民用气未受影响、促成2.3亿元债权100%受偿,实现“保企业、保债权、保民生”的多赢效果。2023年7月31日,被最高院评为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成为依法妥善审理困境民营企业案件的全国典型。

2023年,浙江法院共促成79家企业重整成功,成为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的有力印证。

创新协作机制,疏通破产程序堵点

破产审判工作中,法院是程序主导者,破产管理人是具体执行者,经费保障、政策协调等又离不开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实践中,一个破产案件可能涉及几十个部门单位,存在管理人参与难、部门协同难和法官监管难等问题 。特别是破产程序中涉税事务较多,部分问题长期制约破产程序顺利推进。

为此,浙江高院乘着“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东风,部署研发法院、管理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横向对接的“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梳理27个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47类协同职责清单,构建风险预警、联审企业、企业接管、资产变价、涉税办理、程序终结等七个多跨协同子场景,探索破解管理人、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破产相关事务的难题。2023年初还与省税务局协商制定《关于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纪要》,在税费债权的申报与确认、破产程序中税费事项的处理、破产清算企业的税务注销与死欠核销、纳税信用修复等方面作出内容细致、操作性强的规范,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变层层请求协助为一揽子推进协同,破产案件管理人深有感触:“过去,一个破产案子往往需要安排5人左右,到市场监督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应的开户银行等十多个部门尽调。现在一网通办一目了然,也避免了相关风险信息的遗漏。”目前,应用已接入税务部门、车管所等118家职能部门,101家金融机构,475家破产管理人在线履职。

如今,破产程序不仅是规范化的市场退出通道,也是化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全省法院持续深化执行和破产程序衔接,执行中发现企业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尽早拯救企业、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2023年,全省法院通过执行移送受理破产案件3513件,化解执行案件25699件。除此以外,还共有立案阶段移送破产、审判阶段移送破产144件。

龙游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实地走访“执转破”企业,指导破产和解方案制定

最新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浙江破产“回收率”从55%提升至63.64%。

探路个债清理,为诚信债务人“解困松绑”

浙江市场主体庞大,平均每7个人里就有1个是老板。其中不乏因经营不善、为企业提供连带担保而陷入债务泥潭的人。

为帮助更多“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摆脱债务枷锁、重回正常生活,浙江高院自2020年始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2023年共受理个债清理案件1275件,审结1122件,挽救352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诚信审查是个债清理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试行三年,浙江为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更多素材和经验。

天台法院探索“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堂”形式,由当地人大、政协、村干部、邻居对债务人开展综合性信用评价,来认定债务人是否符合债务清理条件,为债务人走出“债务泥潭”提供一条社会广泛参与和群众接受度高的新路径。2023年天台法院共受理个债清理案件120件,审结131件。

天台法院召开债务人个债清理信用评价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对债务人个人诚信情况进行评议表决

衢州等地法院探索对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争议较大或有案件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债务人设定3至12个月的“预先观察期”,引入临时管理人对个人行为、财产进行监管,定期向法院申报财产并严禁出现欺诈性转让、奢侈浪费等恶意减损财产行为,通过观察期审查后方可申请个人债务清理。

温州地区探索“公证员+管理人”模式,共同完成财产调查核实。普通律师管理人调查财产较公职管理人具有更大的职业优势,而公职管理人因具备公证员资格等原因更易获得债权人信赖。取两者之长,普通律师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财产形成财产报告,通过引入公证程序,提升债权人信任度。

临安法院探索开发“债务人诚信评分识别模型”,从债务原因、个人意愿、资产情况等5个主客观方面,以数字化赋强诚信识别,综合研判影响个债清理成功率因素。

“个债清理能保护破产人的自由财产,对债务人个人进行拯救,恢复其生产经营能力,这对于激发市场经济活力至关重要。”浙江高院副院长徐亚农说,破产审判工作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浙江法院将继续多措并举着力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凝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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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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