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白云街道
党工委副书记
童惠春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会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名乡镇街道副书记,负责综治网格工作,我将结合网格工作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
一是党建强则治理优,治理优则基层安。把学习领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用的具体行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二是做实社区治理从“末梢”向“前哨”转变。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网格资源内部优化,激发基层党员的身份意识、参与意识、奉献意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是推动社区治理从“独奏”向“合唱”转变。联动服务,共促网格治理。发挥“党建引领,网格智治”优势,联合党员、微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等力量,化身“千里眼”“顺风耳”,及时有效的传递群众需求。联动服务搭建起民心相通的“铁索桥”,加强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从源头入手,把握关键点,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脚于常态化,做到“塑性”和“铸魂”协同并进,共促社区网格治理。
衢江区周家乡
党委副书记
蓝懿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作为一名乡镇政法综治干部,更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以平安护航周家为己任,扎实推进周家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
一是立足岗位深入学习,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坚持班子成员领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充分利用班子会、周例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开展学习《条例》专题讲座,将《条例》精神作为乡村干部学习及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乡村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利用文化讲堂,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学,提高群众参与率,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法治环境。
二是紧扣重点抓落实,推进网格建设提升防控能力。依《条例》指导要求,紧扣我乡平安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深化11个行政村网格服务管理,落实网格巡查、事件采集、重点人员走访、居民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加强与辖区派出所重点人,重点事联防工作,筑牢乡村治安防控网,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
三是做好源头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托“6070”调解队伍,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升级。发动村民群防群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责任和措施,重视初信初访,落实包案化解机制,稳固基层基础,提升平安系数。
龙游县湖镇镇
政法委员
郑建兵
自《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我认为,这是对 “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的一种规律性总结,闪耀着治理智慧,我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唯有深刻贯彻落实、积极践行,主动作为,将《条例》精神和要求在湖镇落地生根,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和谐湖镇”。
一是加大宣传,转变社会观念。《条例》从“八大原则”“十大任务”等方面出发对平安建设进行了系统性阐述,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转变以往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平安”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所以我们乡镇基层政法工作者应该多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耳濡目染,渐渐地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安全建设中来。
二是促进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要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湖镇镇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完善有礼调解、警备融治、舒心治理、共享法庭、助企中心等基层治理单元建设,构建事前防范有力、事中控制及时、事后处置有效,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矛盾纠纷终点站,同时,不断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浙江省平安建 设条例》目的在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在下步工作中,面对湖镇行政村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将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积极调动“张焕明”工作室等社会力量,努力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平安中国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
江山市新塘边镇
党委副书记
江山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开放的基本前提。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在这新起点上,制定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并将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利于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一是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条例》共9章66条,通过概括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实际抓平安建设中目标任务更明确,更有实操性。
二是职责更清晰,制度更完善。《条例》对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明晰了各方责任。条例并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作了专章规定,对政治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体系、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网络综合治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物流寄递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生态环境安全、海域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作出相应规定。让我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三是理念更成熟,措施更有力。平安建设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各方面的工作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和贯彻“大平安理念”,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条例》总结固化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平安浙江建设实际,在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提高法规可操作性。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常山县辉埠镇
党委副书记
周斌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受启发。这部条例是浙江省政府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我从中获得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综合治理:条例强调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这种综合治理的理念,可以更好地发挥各方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平安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二是预防为主:条例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制度保障:条例规定了平安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这种制度保障为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四是社会参与:条例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平安建设中的义务和责任,使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平安的良好氛围。
总而言之,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制度保障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化县杨林镇
政法委员
陈雷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和新起点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作为一名乡镇基层政法干部,深感振奋,备受鼓舞。
一是建立法治社会是平安建设的保证。《条例》的制定和出台,能够完善法律规定,更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推动社会秩序的规范化,是平安浙江建设的保证。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平安建设的基石。《条例》的出台,正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行制度设计。自2004年部署建设平安浙江以来,浙江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平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条例》注重总结固化多年来我省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了许多创新规定,是一部既体现浙江特色、又贯彻现代治理理念的创制性立法,着力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作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条例》规定每年5月第二周为平安浙江文化周,促进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向构建双向互动和多元交流的平安浙江文化转变,努力使平安建设的理念融入群众生活,为平安浙江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策划:宣传教育室 平安综治督导室
平安衢州
衢州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