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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烟台市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春秋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学生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春秋假适用对象:烟台市中小学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执行。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因距离中高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 春秋假总体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时长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春假一般在4-5月,秋假一般在10-11月,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 2026年春假安排:2026年,烟台市中小学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四)及5月6-7日(周三、周四),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
2026-04-22 16:36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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