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芳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02:36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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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无论是热播电影《少年的你》或是复仇爽剧《黑暗荣耀》,都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校园暴力问题的热议和关注。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现在正值开学季,我们更应该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让孩子更好地保护自己。 那么什么是校园欺凌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及相关规定,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攻击性、隐匿性、长期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的主要特征。在欺凌的形式上,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间接欺凌主要指关系欺凌、网络欺凌,例如排斥、孤立,使用社交媒体等来传播谣言和八卦,发送辱骂或伤害性信息等行为。 家长老师总认为孩子是善良的,这只是小孩间的小打小闹而已,但事实上,孩子因为年幼缺乏共情力,自控力,不能正确评估欺凌行为的后果,从而变成真正的施暴者。而校园欺凌带来的心理创伤,也可能会成为笼罩被欺凌者一生的阴霾,在这里我们想对施暴者说:请勿欺凌他人,切勿以身试法,莫要认为自己是未成年就可以免于法律的处罚。 在这里我想分享几个案例:案例一:被告人井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均系在校学生。二人在路上偶遇,因言语不合,朱某某等人殴打了井某某。同年4月1日,井某某到网吧找朱某某等人未果,随即离开,朱某某等人听说后即驾车追赶,井某某被追上后,见朱某某将车窗玻璃摇下,即持匕首捅刺车内的朱某某,朱某某亦持斧头将井某某面部划伤。经鉴定,朱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井某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处置结果:法院认为,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井某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朱某某无故殴打、追逐井某某有过错,依法对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例启示:本案系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以暴制暴”而触犯刑律的典型案件。井某某本是受害人,但他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由被害人沦为被告人。朱某某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15岁辍学在家的女孩马某莲,因生活琐事对车头小学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马某莲纠集镇中学八年级学生何某和七年级学生施某、夏某、刘某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熊某掌掴。同时,马某莲让围观的小学四年级女生熊某用马某莲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马某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 处置结果: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马某莲、刘某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 案例启示:与人相处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学会包容和合法合理去解决矛盾。纠集他人对自己有矛盾之人进行殴打,并拍下现场视频转发扩散。不仅对被打者造成不良后果,对自己和其他参与者也会留下不良后果。 最后,我们想和孩子们分享一下,遭遇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如果你是校园欺凌中的受害者,请你一定要记得拒绝受害者有罪论,你的善良与温柔并没有错。第一,要在感到被冒犯被伤害后,勇敢表达不满。沉默是对暴力的纵容。要大声警告对方,及时向家长或者可以信赖的成年人、老师、学校寻求帮助。第二,保持头脑清醒,不要以暴制暴,进行适当的自我防卫,向人群密集区域、监控区域躲避。第一时间及时就医,向警察申诉报案,并留存诊断记录、回执单等证据材料。第三,不要为自己被欺凌期间的行为感到羞耻或自己,学会善待自己关怀自己,必要时要寻求专业的帮助。而如果你是旁观者,相信你可以选择成为保护者,在校园欺凌中,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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