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手机屏幕绿线故障。经上网查询发现同款产品具有较大批次的同款故障,且有部分消费者获得了免费维修,但当我将产品寄送至浙江的寄修中心进行售后时,手机售后要求我进行付费维修。我出示了其他人免费维修的依据,售后则说不同地区的售后政策不同,无法确定其他人免费维修的情况。我要求对售后区别对待消费者进行处罚,同时我主张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若在保修期内,经营者应按规定承担更换、修理义务;若超出保修期,但商品存在缺陷(如涉及安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经营者也不能以“过保”为由免除责任,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或赔偿等义务。
(图片中有我的售后单号和其他人免费维修的依据,以及黑猫投诉同款上千起相同故障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