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南京掌掴幼童事件,不存在所谓的“反转”

戎国强2022-11-13 07:18全网传播量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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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戎国强

南京“掌掴幼儿”事件引发的舆论,并没有因为鲁某被刑拘而平息下去,相反,最近几天,舆论中出现了一股泥石流:为殴打小孩的鲁某鸣冤叫屈,将鲁某殴打老人、孩子的行为“合法化”。

归纳起来,为鲁某辩解的说法有这样几种:“前因后果”说,认为鲁某的孩子在幼儿园与另一孩子航航争夺玩具时打起来,后脑头皮被戳伤,作为父亲心疼孩子,当然忍不了,要出这口气。还有一种说法是“管教说”,认为打伤鲁某孩子的幼儿是“没人管教,别人替你管教”。再一个理由就是航航家长“道歉太晚”。

这几个理由,都不能支持鲁某殴打小孩、老人的行为。所谓“前因后果”,“前因”是幼儿园两个小孩之间的冲突,“后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壮上门打一个孩子并在冲突中推倒老人致其骨折;在法律上,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事件。鲁某因自己孩子头皮受伤“不能忍”而想“出气”,完全有正当途径可走:追究对方家长的监护责任,要求道歉、赔偿,完全可以达到“出气”目的。也许鲁某认为只有实施暴力,才能“出气”;因此而承担“出气”造成的法律后果,并不冤。

“管教说”就更荒唐了。网上看到一位律师说鲁某“用打人行为教孩子不能打人”,概括的非常准确。如果这样对孩子实施暴力是“管教”,那惨叫声、哭喊声应该充斥校园了。

鲁某是带着自己的孩子到航航家要求道歉的,他当着自己孩子,一掌把航航连人带椅子打得向后翻倒,这同样是在伤害自己的孩子。同情鲁某的人们,难道不同情鲁某的孩子?

一些人,把谴责鲁某的舆论,称为“网暴”,这至少是误用这个词了。所谓“网暴”,是指被人发到网络上的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等,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网上谴责鲁某的言论,绝大部分并无诽谤污蔑的内容;众多网友出于义愤,措辞严厉,情绪激烈,这与“网暴”有性质上的区别。

这股舆论泥石流的出现,被一些人说成是“反转”。理由是鲁某被刑拘后,该事件又有一些细节曝光,如鲁某被刑拘后其家人到航航家跪求原谅被拒,航航妈有关道歉的叙述不属实,一些人同情的天平就向鲁家倾斜。但是,这些细节,都发生在鲁某殴打孩子、老人之后,不可能刺激到当时的鲁某。事件的时间线证明,用这些细节来为鲁某喊冤是无效的。在网上,这类喊冤遭到很多网友的反驳。所谓“反转”,若指网络舆论全面转向,显然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