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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企“开门红” 永康出台电费补助政策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23-01-25 03:28全网传播量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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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永康市经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系列决策部署,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和扩大生产,奋力夺取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永康市工业企业开复工用电补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享受补助50万元。

    根据《意见》,电费补助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在永康市注册且正常生产经营的规上工业制造业企业。补助条件为2023年1月27日(正月初六)至2月1日(正月十一)期间,首次达到电力复工复产标准后,每日保持且连续达标日不少于3天。

    补助政策分档执行,电价标准按2022年度工业到户用电均价0.86元/千瓦时计算。第一档:1月27日(正月初六)—1月29日(正月初八)期间用电量每千瓦时按标准的90%给予补助;第二档:1月30日(正月初九)—2月1日(正月十一)期间用电量每千瓦时按标准的8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此外,2月1日(正月十一)前因提前恢复变压器运行导致暂停失效而产生的基本电费,予以全额补贴。

    电费补助的申请流程为自主申报、联合会审、公示兑现。企业填写《永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用电补助申报表》,2月28日前向所属镇(街道、区)申报。各镇(街道、区)会同供电部门对申报企业用电量达标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至永康市经信局,随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兑现。

    (原标题《助企“开门红” 永康出台电费补助政策》)

    林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