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文件要求,稳定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对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
2
提高二孩以上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3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600元提高至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