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9时,“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晚,天目新闻记者从被上诉人杜新枝处获悉,法院宣布休庭。据被上诉人杜新枝的代理律师付建表示,当天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而后法庭宣布休庭。
6月24日,天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上诉人许敏,“我们对4月28日的庭审判决结果是出乎意料的。”许敏表示,此次庭审除了将此前已有的相关证据提交一遍外,还当庭又提交了十多项申请,其中包括新证据。
关于提交的新证据,许敏告诉记者,“我们发现一个新证据,就是姚策离世病历上写的是家属拒绝给姚策药物治疗,不是放弃治疗而是拒绝。”许敏认为,其亲生子姚策被杜新枝剥夺了生命权,“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的。”
根据许敏提供的姚策病程记录单和死亡记录,上面显示“家属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有创抢救治疗”、“家属拒绝进一步调整药物抢救治疗……家属拒绝进一步抢救治疗”等表述。
“证据中有很多疑点,包括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和杜新枝侵权行为都是存在的。”许敏说。
许敏提供的姚策病程记录单和死亡记录 图片来源:受访者
此次庭审,许敏表示第一项诉讼请求是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在中央级、河南省级及江西省级等媒体上道歉;第2项至11项就是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及杜新枝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8年骨肉分离,给我们造成的是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我们永远丧失了陪伴亲生儿子成长的过程,任何形式都无法弥补我们所经历的伤害。”许敏认为,他们需要这种法定形式的结果,来彰显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庭审当天,杜新枝曾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很荒唐。她认为在知道孩子错换前,也是全心全意照顾孩子的,“我也是付出了28年真情的。”
对于许敏所述“家属不是放弃治疗而是拒绝给姚策药物治疗”这一说法,6月24日,天目新闻再次联系到杜新枝,杜新枝表示当时姚策抵达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后,很快就昏迷了,“医生告诉我们姚策昏迷后又陷入深度昏迷。”杜新枝强调,他们曾多次与医院沟通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延续姚策的生命,“但当时已经几乎没有更好的治疗手段,而姚策选择这家有‘安宁疗法’理念的医院就是想要没有痛苦的离开。”
杜新枝还称,这个想法姚策曾多次和家人们都提到过,“他说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大家,他想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他不愿意让身体是残缺的,他真的很阳光。”
对姚策病例及死亡记录中表述为“家属拒绝”,对这一表述,相关业内专业人士告诉天目新闻记者,医院在病例及死亡记录中所写的“放弃治疗”和“拒绝治疗”两种表述,其实是一样的,“就比如,可能直接拒绝心肺复苏叫拒绝抢救,心肺复苏了一半叫停我们叫放弃抢救,可能就是这个区别。”
天目新闻记者通过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官网报道了解到,2020年12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市首批安宁疗护示范基地”之一。而关于安宁疗护,相关业内人士向天目新闻记者解释道,安宁疗护是肿瘤末期患者当机体对治愈性治疗不再有良好的反应,医疗措施转向更积极治疗的症状管理,以提高患者末期生活质量,暂时弱化或者放下治愈性治疗。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许敏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因为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许敏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28年后,两个家庭的命运因姚策生病缠绕在一起。
也就是说,姚策的亲生父母是郭希宽和杜新枝,姚师兵和许敏则是姚策的养父母。此后,双方当事人分别走上法律诉讼道路,可同时,他们也被“错换人生”还是“偷换人生”、房产纷争、情感纠葛等问题裹挟。
今年4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许敏、姚师兵、郭威(许敏夫妇亲生子)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鼓楼法院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错抱”事件中存在重大过错,判决赔偿许敏、姚师兵各项费用共计79.8万余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共计99.8万余元。与此同时,鼓楼法院认为“错抱”事件中“不存在偷换行为”,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据悉,原告许敏夫妇在一审判决后不服并提起上诉。许敏上诉状中认为“本案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遗漏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剥夺原告诉讼权利,存在重大程序瑕疵,请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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