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2021年度全省人民生活等相关统计数据公报。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1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1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668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19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415元。相比之下,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1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浙江在人均收入和消费方面可谓是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
增速方面,2021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5144元,名义增长9.8%,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为9.1%,扣除价格因素后,收入实际增长8.1%。浙江居民收入的名义增速领先全国增速0.7%,跑赢了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据浙江日报报道,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2821元,增长9.2%;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294元,增长11.8%;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905元,增长12.5%;人均转移净收入为8520元,增长8.0%,收入结构更为优化。
再来看看消费。2021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68元,比上年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17.2%和15.5%,增速实现由负转正。数据显示,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三类支出增速位居前三,人均分别支出977元、3769元和2499元,比上年增长34.8%、30.4%和27.8%;交通通信、衣着支出快速增长,人均分别支出5196元和2051元,增长20.8%和20.4%;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2073元,增长15.8%;食品烟酒人均支出10160元,增长13.9%;居住人均支出9943元,增长10.4%。
2021年,浙江城乡收入比1.94,比上年缩小0.02,相当于农村居民收入多增加300元左右,城乡收入比连续9年呈缩小态势,共同富裕三大核心目标之一的缩小城乡差距取得实质性成效。
要问全国哪里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非“魔都”上海莫属。数据显示,上海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78027元,逼近8万元大关,雄踞全国第一名。
北京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位。2021年北京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7万元大关。北京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2元,同比增长8.0%。
肩负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排在上海和北京之后,位居全国第三位,是5万元俱乐部的唯一成员。从前三甲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看,上海和北京同属7万元俱乐部的成员,6万元俱乐部暂无成员,因此,浙江距离上海、北京尚有一段距离。
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和第二经济大省江苏,跟天津、福建同属人均可支配收入4万元俱乐部。
数据显示,江苏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98元,天津为47449元,广东为44993元,福建为40659元。也就是说,“苏大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比“粤老大”高一些。而且,“苏大强”2021年的位次赶超了天津。
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这8个省份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水平。
虽然上述地区均在东部地区,但是从增速来看,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速更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4%,增速分别快于东部、中部、东北地区居民0.3、0.2和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部分素材整合自浙江省统计局官方网站、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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