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描二维码
    下载潮新闻客户端
    读报

    699元误标成299元? 明星直播间“演戏式”带货已涉嫌欺诈

    天目新闻 见习记者 朱高祥2022-01-10 12:47全网传播量3.2万
    00:00
    00:00

    未命名123.jpg

    相关直播页面截图

    “空气炸锅499元,电热水壶99元……几件家电整套打包价只要699元!”近日,抖音直播间里,演员杨子激情地介绍几款产品,这时工作人员突然大喊:“怎么回事!运营怎么标了299元?”旁边的老板生气说“赶紧下架,不能卖。”杨子用身体护住手机,不让老板改价,并催促消费者赶紧下单。

    在另一场直播间里,演员倪虹洁拿着一款氨基酸洗面奶称市场价198元,今天只要9.88元。 一旁的小助理喊道:“姐,你这直接减了一个小数点,赔大了,不能这么卖货啊!”倪虹洁一脸严肃说,“我就是想给大家分享好东西,在我直播间买得开心最重要,别废话,快点上链接!”仿佛为了粉丝开心,一切都可以不管不顾。

    2021年下半年以来,除了杨子黄圣依夫妇,倪虹洁、辰亦儒、李金铭、舒畅等明星,也纷纷走进直播间,开启“演戏式”带货。一边喊“卖不了”一边喊“快捡漏”,伴随着动感的背景音乐,营造出机不可失的氛围感。

    有电商直播从业者告诉天目新闻记者,类似这种标错价格或者为了产品标价而争吵的桥段都是直播带货的套路,在这种被营造的氛围之下,看直播的观众的情绪容易被带动,误以为遇到了难得的“捡漏”机会然后冲动消费。

    可实际上,这些产品并不像这些明星所说的有那么昂贵的原价,有用户在评论中说:“那款200多元的电器我买过,也就几十块钱。”甚至有网友直言不讳地评论:“不愧是演员,比电视剧还好看。”

    针对这种情况,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君律师告诉天目新闻记者,这些明星的“演戏式”带货,是在直播时未向消费者示明产品的真实情况,即使是在表演或者展示广告创意的前提下,也很可能导致一部分消费者信以为真,此时明星的行为就涉嫌消费欺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魏玉琪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据此,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如实陈述有关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违反此义务,将构成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已将直播营销定性为“经营者”。这意味着直播营销者不是做广告,不是代言,也不是演戏,而是商品的销售方、服务提供者。

    “作为直播带货的电商经营者,依照电商法规定,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魏玉琪告诉记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规定的,要对所销售产品或服务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魏玉琪向天目新闻记者补充道,如果是利用价格误导消费者,欺骗购买或诱导消费,也有可能是构成价格欺诈。此外,演戏式直播带货还有可能违反《广告法》规定,即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