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金凤花园“主人隔离宠物狗被扑杀”一事引发网友关注。11月13日23时37分,上饶市信州区官方微博@信州发布发表《关于信州区西市街道金凤花园小区‘隔离宠物狗’相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相关工作人员未与主人充分沟通,对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已向当事人道歉,并取得谅解。
11月12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一居民通过社交媒体反映,她被隔离期间,留在家中的宠物狗被防疫人员“撬门”进入后处置。她发布的房内监控视频显示,身穿防护服的人员用棍棒击打宠物狗头部,后用塑料袋装着东西离开房间,宠物狗疑似被扑杀。
网友发布的现场情况说明
对此,13日晚信州发布的通报中声称西市街道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调离相应岗位,并责令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已取得该网民谅解。同时,通报中否认了上述网民在微博中说的“撬门而入”一事。通报称,“工作人员联系辖区民警,在民警的见证下,开门进行消杀。
微博@信州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发出后,仍有许多网友质疑防疫人员的行为,防疫人员未和宠物狗的主人沟通,将狗进行无害化处置,是否违法?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该起事件中,执法人员存在一定违法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未经主人允许,没有法定搜查令的情况下,相关人员是无权权利进入私人住所的。”
付建表示,针对本案中相关人员非法侵入住宅损害私人财产一事,房屋主人可以对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维持的,提出行政诉讼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然后针对自己的损失要求相关国家赔偿。“宠物狗属于私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当地政府部门有权消除病媒昆虫、钉螺、鼠类及其他染疫动物,但是,对于未检测出染疫动物进行捕杀的做法于法无据。所以当地政府部门有权消除染疫动物,但是对未染疫动物进行捕杀的做法还有待改善。”
付建认为,有宠物的居民若是被通知隔离,可以提前对宠物进行相关病毒检测,在确定安全后将该宠物转移至自己亲友照看。
当居住区域出现疫情,需要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时,居民的宠物应当如何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进行人性化的管理?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出现疫情时,都出台过相应的处理措施。
1月21日,上海报告3例本土新冠确诊病例,上海市黄浦区昭通路居民区被列为中风险地区。从21日下午1时开始,上海黄浦区分批将昭通路居民区(福州路以南区域)居民转移到宾馆集中隔离,而居民家中的宠物狗也可随行前往。
1月25日,北京市疾控部门消息称,凡是家中饲养宠物的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大兴区统一安排携带宠物到专门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同时,大兴派驻动物检疫专业人员进驻隔离点,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6月19日,据广州日报报道,为了妥善照料居民家中的宠物,当地工作人员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轮流上门喂养留守宠物。
10月3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52场新闻发布会称,为解决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家中宠物无人照料问题,该区将在征得业主同意后,进行上门收集、检测,然后转运至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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