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我国已发布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潮新闻 记者 沈爱群

9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三季度全国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长黄体伟在发布会上表示,自今年1月全国矿山安标委成立以来,已累计发布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46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

“标准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支撑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标准,让我国矿山安全标准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标准供给力度明显加大,标准质量显著提升。”黄体伟说。

针对矿山安全生产,特别是针对近年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标准规范,推动矿山企业严格准确全面执行。

比如,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系列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性、前瞻性、预防性工作,是加快实现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根本举措。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KA行业标准形式发布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为规范全国普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系统总结两年来各地普查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探查方法与设备技术进步情况,我们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形式发布。”黄体伟介绍说,新的普查规范效力位阶更高、内容更加完善、相关要求更加科学,将于202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多起事故暴露出矿山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服务设备设施不全、安全管理“草台班子”、出具虚假失实报告、协助矿山企业造假等突出问题,行业乱象亟待整治。针对行业发展的这些痛点、难点、堵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基本能力要求和执业准则》。黄体伟表示,作为我国矿山安全专业服务领域的首部行业标准,该标准划定了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红线底线、量化了最低能力要求,实现了对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评估论证、灾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以及矿用产品生产、安装、维护等矿山全产业链安全服务场景的覆盖,标志着我国矿山安全专业服务行业迈入标准化、规范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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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世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