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潮|那年,麦香回到了农家灶头
创作者平台 胡新民

这是一段终生难忘的往事,恍在昨日。
1980年3月,我从东阳团县委调胜利公社(后改为塘西乡,现属东阳市城东街道)任职。到职后,扑面而来的是一派“顶牛”景象:农民迫切要求“两分”(“分田到户”“分小小队即划小核算单位”),公社干部则忙于“灭火”,制止“两分”。
我包片联系的是全公社最穷的桐院和上屋两个村,都地处南山脚下,土地贫瘠,农业产量很低,冬种大小麦则基本没有收成,“种麦不抽头,割回喂老牛”。这里的老百姓常年口粮不足,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格外高涨。
面对僵持对立的局面,我内心苦闷不已,可一时束手无策。白天在群众面前讲政策、做工作,晚上回到宿舍却辗转难眠:民以食为天,吃饭第一。我们在“顶”什么?看着农民碗里的“薄粥稀羹就咸菜”,总觉得哪里不对。
实际上,这并非我一个人的困惑,大多数同事都有同感。于是,公社干部和生产队干部都在不断“摩擦”中变得聪明起来。生产队干部表面上“听话”“不分”了,背地里却我行我素。有的把旱地分到户,有的把水田、旱地全分了,有的夏秋季作物维持原样、把冬种作物分到各家各户,有的按户数把生产队一分为二、一分为三,有的干脆分成父子队、兄弟队(即以家庭为单位拆分为更小的核算单元)。公社干部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他们先分下去试试,只是提醒村队干部“不要张扬”。
历史性的转折发生在1981年8月。省委任命省委副秘书长厉德馨任金华地委主要负责人。厉德馨同志到职后,马不停蹄地奔赴金华农村开展调研。9月,金华地委召开了全地区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会议部署,在全地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会后,我所在的胜利公社(已改为塘西公社)迅速召开全公社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员、干部大会进行传达贯彻。会议气氛异常热烈,绝大多数同志表示坚决拥护。会场上,一位老生产队长站起来哽咽着说:“早该这样了!我们等这一天等太久了!”话音未落,掌声四起。
不到三个月,全公社除一个生产队(同乐自然村)继续维持集体经营体制外,其余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同乐生产队在翌年夏种季节前也搞了包产到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开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火山迸发般奔涌而出。“交足国家的(征购任务),留足集体的(集体提留),剩下全是自己的”——这句顺口溜像一阵风,传遍了每一个村庄。改革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1981年底,组织上调我到金华地区团委工作。翌年麦收时节,连续接到多位老生产队长捎来的信,叙述小麦大丰收的景象,邀我回村吃麦饼。多年未闻到的麦香,终于又回到了农家灶头。
“麦香又回到了农家灶头”。一个时代的变迁,有时就藏在一张麦饼的香气里。四十多年过去了,农村的面貌日新月异、天翻地覆,但这一从“顶牛”到“请吃麦饼”的农村之变,那段与农民兄弟一起在困惑中摸索、在等待中期盼的岁月,永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也永远是中国改革史上最动人的篇章之一。
作者简介:胡新民,金华市作家协会会员。本文获金华市庆祝建党105周年“红心向党·星耀八婺”主题征文一等奖。
荐稿人微笑,推荐语:复原了一段珍贵的历史记忆,由“集体经营体制”到“家庭联产承包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前夕的社会现实。作者以“我从东阳团县委调胜利公社”起笔,百姓“顶牛”、干部“灭火”的气氛中见证改革的急切性和历史的必然性,真实、生动地再现了农民对变革的推动,乡村干部、上级领导对农民生活的关切,顺应百姓呼声,绘制了社会大变革前夜各阶层的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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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