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蒋侃房丨让购房者不再成为风险的最大承担者

潮新闻 记者 蒋敏华×灵思

8月28日,一则消息彻底引爆地产圈: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现房销售终于从传言走向落地。

中国内地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起源于香港。199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通过,标志着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正式建立。从此,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中国楼市施行长达30多年之久,成为房地产市场狂飙突进的重要推手。

随着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以及供需关系发生深刻变化,预售制度的弊端逐渐显露。比如一旦楼盘烂尾,购房者不但要承受交房延期的漫长煎熬,还要承担偿还房贷的义务。一句话,房企暴雷、楼盘烂尾的诸多受害者中,购房者是伤得最深的一方。

现房销售制度显然是要改变这一现状,让购房者不再成为风险的最大承担者。如果房企在楼盘开发过程中资金告急被迫停工,那么就达不到现房销售条件,风险自然也就波及不到购房者。此外,《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还要求“交房即交证”,进一步降低交了房却交不了证的风险。

事实上,现房销售还有利于楼盘品质提升,并有助于减少各类购房纠纷。现房销售后,所见即所得,楼盘品质不再像过去那样靠开发商自我吹嘘。同时,学区划分、地铁规划等虚假承诺也将无处遁形,有利于营造清朗的市场环境。

总而言之,现房销售是对购房者权益的最大保护,在当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从顶层设计上避免购房者成为风险的最大承担者,消除了一部分人“不敢买”的后顾之忧,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将极大提振楼市消费信心。

对房企而言,现房销售后的发展模式也将面临调整和重塑。摒弃过去粗放扩张的经营策略,稳扎稳打做好每一个产品,唯有此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正因为如此,现房销售将引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对行业发展逻辑的一次深刻变革。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是在现房销售新政发布的同时,房贷政策也迎来了重大调整——最长年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站在购房者的角度,在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房贷年限延长固然意味着总利息会增加,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此一来月供压力确实是会大幅下降。这对不愿背负高额月供从而降低生活品质的年轻人而言,确实是一个重大利好。

笔者注意到,近期,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向好迹象,部分机构也上调了对中国楼市的预期。此次新政出台后,预期将继续推动楼市筑底企稳,让更多人放心买房、买得起房,全面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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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