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旗下95分APP“数据搬运”? 法院判赔210万元
潮新闻 记者 黄伟芬
近日,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转公司”)诉上海置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潮公司”,“95分”平台运营方)不正当竞争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
一审判决置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95分”App主页连续七天刊登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转转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转转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该案判决可为行业数据权益保护规则提供借鉴意义。

图片来源 转转黑板报微信公众号
转转公司主张置潮公司通过其经营的“95分”App利用技术手段抓取、存储包括商品规格、商品详情、商品图片以及验机报告等在内的二手手机商品数据(简称涉案数据),并在上述过程中将商品图片上的转转防拆标篡改为“95分”防拆标,将抓取、存储的涉案数据向公众传播,宣传该商品已经过“95分”平台验机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转转公司对涉案数据是否享有受法律保护的竞争性权益?置潮公司的数据搬运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95分(左) 转转(右)小程序截图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转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投入大量成本逐渐累积形成规模化的商品数据,并基于该种商品数据的整体规模效应和资源集聚效应形成的独特竞争优势,具有合法性,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竞争性权益。
对于“95分”平台抓取、存储涉案数据并篡改防拆标的行为,法院指出:“置潮公司作为二手商品交易平台服务行业的经营者,理应知晓包括转转公司在内的同行业经营者对未经许可获取或使用平台数据的行为持否定态度。”法院认定置潮公司抓取、存储和使用涉案数据的行为割裂了涉案数据与转转平台之间的联系,掩盖了包括验机报告在内的涉案数据的真实来源,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此外,法院还认为置潮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转转公司的竞争利益,不仅违反商业道德,还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知情权。
据判决书,潮新闻了解到,案件中的涉案数据,主要是指包括验机报告在内的二手手机商品数据。
天眼查显示,上海得物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置潮公司股东,持股比例100%。

图片来源 天眼查截图
转转和“95分”均为闲置交易平台,双方提供服务相似,因此在本案中出现了平台间关于手机这一品类“数据搬运”“搭便车”的行为。
本次判决中,法院对转转公司在二手手机交易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上持续投入,逐渐累积形成的规模化商品数据予以认可。诚如法院所言,如果允许“数据搬运”“搭便车”等行为在市场竞争中普遍存在,无疑将导致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吸引合作商户入驻、吸引消费者选择其平台进行交易的经营者无法从市场竞争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和有效的激励,从而使其降低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研发与投入,甚至退出市场。长此以往,将严重扰乱竞争秩序,引发市场激励机制失灵,并最终导致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供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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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