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已阅丨失信名单人数首次下降,原因是这个

潮新闻 记者 张蓉 通讯员 张晓静2025-07-29 11:46全网传播量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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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体现法院对“失信”与“失能”严格区分,失信惩戒制度日趋精准。
02宁波老李因经营失误拖欠工人工资,后主动申报财产,法院查明其属“失能”情形,采取“活封”措施并推动执行和解,工人拿到工资,老李卸下债务包袱,得以继续经营,彰显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给“诚而不幸”债务人重获新生的机会。
03“失信”指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等法定情形,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并受到信用惩戒;“失能”人员有履行意愿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避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债权人、企业、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都可能带来积极影响。
042019年,宁波法院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为有履行意愿而无履行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该机制已从浙江走向全国,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删除、撤销涉及“失能”人员的失信信息共计62.55万人次。
05司法实践中精准辨别“失信”与“失能”人员面临难题,如隐形财产难查明、当事人难联系等,宁波中院执行裁决处副处长孙奇观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明确“失能”和“失信”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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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钱不还,还是想还暂无能力还?在司法领域,这牵涉到“失信”与“失能”两个概念。如果混为一谈,就会深刻影响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近日,最高法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与此同时,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的背后,正是法院对被执行人“失信”与“失能”的严格区分,失信惩戒制度日趋精准。

既严惩恶意失信者,让“老赖”无处遁形;也为“诚实而不幸”的失能者纾困解绑。最高法同步发布9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图源:视觉中国

为什么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这么重要?来看其中一个发生在宁波的典型案例。

打工多年后,贵州人老李在宁波开起一家小服装厂。可因经营策略失误,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拖欠58名工人工资共56万多元。

工人将老李告上法庭。诉讼过程中,老李卖掉老家房子,将所得全部用于支付工资。后宁波奉化法院判令老李支付工人工资共28万余元。2023年12月,临近年关,工人们还没拿到剩余工资,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令宁波奉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斌意外的是,强制执行书发出没多久,老李主动来申报个人财产情况。“他说全部积蓄都投入到厂里,只剩四五台二手服装生产设备,难以支付剩余工资。”胡斌核查发现,老李申报情况属实,且他在老家有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在逐个问询58名工人后,胡斌发现工人们普遍认可老李的为人,“市场行情不好,他们理解老板的处境,但自己也要养家糊口,希望老板再想想办法。”

综合判断下,宁波奉化法院查明老李属于主观上有履行意愿、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因此采取“活封”措施,暂缓处置生产设备,让工厂逐渐恢复经营。

考虑到老李的实际困难,胡斌又推动达成执行和解,工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限期履行。最终,工人拿到工资,老李也因自己的诚实守信行为卸下债务包袱,得以继续安心经营。

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正是为了给像老李一样“诚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的机会,避免因“一刀切”损害其基本生存权益。这是最高法强调的执行要点,也是对一些“一刀切”执法的反思。

根据最高法规定,“失信”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法定情形。

如有的人故意隐匿行踪,让法院和债权人找不到;有的公司停业、歇业,原企业主却偷偷另行注册公司继续经营原业务……这些人会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俗称的“老赖”,得到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失能”人员面临的却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他们有履行意愿,但因客观原因,如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患重大疾病等,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失能”人员的实际处境复杂多样。一些人,或许只是暂时“失能”,通过回归社会或市场,还有走出困局的回转空间。避免将“失能”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这不仅让“失能”人员重新看见人生曙光,也给了债权人得到执行的新希望,甚至对某些企业、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都可能带来积极影响。

典型案例中,还有多个被执行主体是虽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法院采用“活封活扣”、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这样的做法,既让陷入资金流动性危机的企业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又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还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多赢。

对恶意失信行为,国家一向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对“老赖”拒执行为的依法追诉。

在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狄某某以身患癌症,需要不定期前往北京等地治疗为由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法院依法临时解除。狄某某实际上却借机前往多地消费、赌博。法院发现后,移送相关线索,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就涉嫌拒执犯罪立案侦查。

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受访者供图)

失信名单人数的下降,既是执行工作精细化、人性化的体现,也是信用修复机制的作用凸显。

浙江正是信用修复机制的发源地。2019年,宁波法院在全国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主体中,有履行意愿而无履行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法院定期将履行名单推送至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履行的当事人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重新回归市场,实现“惩戒+修复”的良性循环。

这样的机制,已经从浙江走向全国。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删除、撤销涉及“失能”人员的失信信息共计62.55万人次。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想要精准辨别“失信”与“失能”人员仍面临一些难题。由于隐形财产难查明、当事人难联系等,有时难以判断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

“避免让‘失信’人员以虚假的‘失能’为由钻空子,要求执法人员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还要不断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宁波中院执行裁决处副处长孙奇观说。

她建议,要完善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失能”和“失信”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如对于“失能”情形,明确规定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具体情形和证明材料要求;对于“失信”,细化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界定。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当“老赖”受到严惩,当“失能”得到关怀,法治的阳光才能真正照进每个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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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6)
潮客_w4fndf · 07-30 00:53 · 山东淄博回复
十年来首次下降
秦人肖平 · 07-29 16:20 · 陕西西安回复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
葡萄grape · 07-29 12:54 · 浙江金华回复
原来不是所有“欠钱不还”都该上黑名单
蘑菇Mushroom · 07-29 12:44 · 浙江杭州回复
恶意逃债的该罚,但真困难的也别一棍子打死
潮客_23c8hk · 07-29 12:33 · 浙江杭州回复
区分失信和失能,真的太有必要了
亦孤饮 · 07-29 12:08 · 浙江杭州回复
这波操作是给努力生活的人留了条后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