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截图
近日,一段“蜜雪冰城员工脚踢店内直饮水桶”的视频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强烈关注。记者从这位自称在蜜雪冰城打过工的网友发布视频上看到,其在操作间内竟用脚尝试关闭直饮水桶的水龙头,并配文:“突然翻到以前在小雪打工干的事情,笑死我了。”
此举迅速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忧虑。目前,该视频已被发布者删除。
最新消息,7月7日晚,涉事员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则道歉声明,称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门店打烊后”,当时自己正在处理“废弃茶汤”,坦言自己“脑子一热觉得好玩”拍摄视频,并强调“门店每日会对设备拆洗消毒”。蜜雪冰城官方则回应媒体称“已登记情况并反馈核实”,但未提及具体处置措施。
“门店打烊”“废弃茶汤”……在此情形下,员工是否就可以用脚踢设备?涉事员工离职了也可免责吗?企业又需要负什么责任?……针对事件中的核心问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淑静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并进行了专业解读。
邹淑静指出,无论涉事桶内盛放的是废弃茶汤还是食品原料,员工用脚触碰直饮水设备的行为本身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脚踢设备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保持个人卫生’和‘设备清洁’的核心要求。即使处理完废液,设备本身仍处于食品加工区域,存在污染风险。若桶内盛放的是食品原料,法律责任将显著加重,企业可能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若设备内为食品原料,该行为属于‘生产经营被污染食品’或‘使用污秽不洁的设备’,可处10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还可能构成犯罪,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关于涉事员工已离职,蜜雪冰城能否对其追责的问题,邹淑静律师表示,企业可以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追责。但针对有观点提出企业可起诉员工侵犯名誉权这个点,她认为:“起诉员工名誉权难以主张。”
那么,蜜雪冰城能否以“员工个人行为”或“非生产环节”为由免责?邹淑静明确否定。
“‘食品生产经营’的概念涵盖了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全过程。”她补充说明,在本次事件中,设备清洁维护、废料处理等环节均属“生产经营过程”。涉事设备位于操作间内,无论当时是否处于“生产进行时”,都属于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企业对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责任。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的违规操作,直接反映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缺失。因此,企业需要承担主体责任,例如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主体责任不可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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