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聚众哄抢,破除“法不责众”迷思

潮新闻 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2025-06-17 10:26全网传播量2.6万
00:00
00:00
016月13日,安徽宿州发生土豆遭村民聚众哄抢事件,警方已介入调查,将依法处理。
02广西南宁、河南周口等地也发生多起村民哄抢农作物事件,受害者损失惨重。
03哄抢事件频发暴露法治观念淡薄、社会公德缺失及从众心理问题。
04我国法律对哄抢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但实际执法中常因涉及多人而未能严格落实。
05执法机关应强化执法力度,利用现代手段固定证据,确保对哄抢者依法追责,同时加强普法教育。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6月16日晚,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显示,6月13日零时许,解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承包地上种植的土豆遭村民聚众哄抢,警方已受案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此前媒体报道,涉事种植户在当地承包500亩土地用于土豆种植,收获时遭遇大批村民哄抢。

此类聚众哄抢事件并非孤例。6月9日,广西南宁锣圩镇,租种280亩西瓜的韦先生向媒体反映,6日至7日期间,众多村民未经许可进入瓜田抢收尾瓜,阻拦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预计损失达2万元 。回溯至2023年10月14日,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城郊乡,500余村民在玉米收割时涌入田地实施哄抢,特警现场维持秩序却收效甚微。这些事件中,受害者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陷入极度无助的困境。

宿州此次土豆哄抢事件,暴露出部分村民存在法治观念淡薄、社会公德缺失等问题,从众心理作祟亦为重要诱因。而更关键的在于,普法宣传与执法惩戒存在不足,致使部分民众形成“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哄抢财物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若情节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执法中,因哄抢事件常涉及多人,部分执法部门未能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此,执法机关应积极作为,即便现场警力有限,也可通过扩音设备明确告知哄抢法律后果,同时利用手机录像等便捷手段及时固定证据,确保对每一个参与者依法追责。如此,既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处,也能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

聚众哄抢行为的出现,根源在于部分民众存在从众与贪利心理,错误地认为“法不责众”,甚至将哄抢所得视为“占便宜”的成果,毫无羞耻之感。唯有对哄抢者实施“一个不漏”的严肃处罚,方能破除其侥幸心理,扭转不良社会风气。

遏制聚众哄抢现象,除强化执法力度外,普法教育不可或缺。当前正值“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相关部门在依法查处哄抢事件的同时,应以此为契机开展全民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使民众充分认识哄抢行为的违法性质及法律后果,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专题
法治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