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邮件检查图像异常,温州海关揪出“三无”药品78包

潮新闻 通讯员 王毓婕 记者 戚祥浩2025-06-04 02:11全网传播量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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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近日,温州海关在寄递渠道查获大量“三无”药品。共78包,780颗,含伪麻黄碱、咖啡因等成分。
02温州海关关员在监管邮件时,发现1票申报为“零食”的邮件异常,开箱后发现600颗彩色药品。数天后,再次从同一寄件人处查获180颗同类药品。
03经检测,这批药品含有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伪麻黄碱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咖啡因。
04温州海关已将此案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强调进口、出口相关药品需持有准许证。
05《药品管理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均对非法进口、走私相关药品和化学品有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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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海关在寄递渠道查获“三无”药品78包,共780颗。

温州海关关员在监管进境邮件时,发现1票申报为“零食”的邮件过机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夹藏大量不同颜色形状,仅用透明塑料袋简单包装的彩色药品,共600颗。通过对相关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进行持续排查,数天后,海关在同一寄件人进境邮件中再次查获“三无”药品18包,共180颗。

经实验室检测,发现上述药片含伪麻黄碱、咖啡因等成分。其中,伪麻黄碱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所列明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咖啡因为《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所列明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前,已移交缉私部门进行后续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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