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买下的商铺征收补偿仅189万?相关部门回复:该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潮新闻 记者 陈久忍2025-05-25 23:40全网传播量3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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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近日,台州市民马先生因房屋征收补偿与椒江区政府产生纠纷。马先生称2005年购得的商铺面临征收,补偿款远低于购买价格。
02椒江区相关部门回应称,报道中的补偿款、购房款及房屋性质均与事实不符。按相关条例,马先生可获352.03万元补偿,且房屋性质为办公用房非商铺。
03同幢相同类型的办公用房其余3户均接受补偿方案并领取补偿款。
0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马先生诉求,认定征收补偿决定合法。马先生不服判决,已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将于6月4日开庭。
05购房款实际为243.5万元,非马先生所称的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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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平台报道了台州市民马先生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事。

报道中,马先生称,他于2005年以300多万元购得位于椒江区工人东路436号的商铺,该房屋长期用于出租,年租金可达35万元,是他重要的经济来源。2023年6月,该房屋面临征收。由于不认可椒江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马先生将椒江区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认定椒江区人民政府动迁程序违法并撤销该“补偿决定书”。“我花了300多万元买下的商铺,现在却只能得到189万元的补偿,这公平吗?”报道中,马先生这样提出质疑。

针对这一事件,5月25日,潮新闻记者向椒江区相关部门进行采访求证。椒江区白云街道工人路北侧征迁指挥部副指挥陈益回复称,报道中“我花了300多万元买下的商铺,现在却只能得到189万元的补偿”等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陈益说,第一、报道中房屋征收补偿款与实际不符。报道中所提的椒江区工人东路436号房屋(以下简称所涉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台州市椒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工人路北侧金海西巷以西二号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共计可补偿费用为352.03万元,“征收补偿仅189万元”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第二、报道中房屋购买款与实际不符。报道中所涉房屋购买于2005年3月,购房款共计243.5万元,而非报道中的“300多万元”购买。第三、报道中房屋性质与实际不符。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涉房屋性质为办公用房,并非所谓“商铺”,当事人要求按照商业性质补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事实上,所涉房屋同幢相同类型的办公用房共4户,其余3户均接受该补偿方案,已签订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

陈益说,今年3月,一审法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10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明确椒江区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及《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补充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已驳回当事人诉求。

目前,当事人不服判决,已诉至省高院。二审将于今年6月4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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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7)
湖州兵哥 · 2025-05-26 08:49 · 浙江杭州回复
真相只有一个,依法严惩不贷!
火红年代 · 2025-05-26 03:15 · 浙江宁波回复
以事实为依据。
潮客_ajjghm · 2025-05-26 02:20 · 浙江杭州回复
要按收一千年的租金来算才叫合理
美梦成真人 · 2025-05-26 02:19 · 上海回复
二审即将开庭,希望最后的结果能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琴心stringsoul · 2025-05-26 02:09 · 浙江杭州回复
看来买房的时候也要看清性质,不然后期麻烦可不少哦!
大号洗碗工 · 2025-05-26 01:55 · 浙江台州回复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嗓门大不代表理大
5楼彦祖 · 2025-05-26 01:52 · 浙江杭州回复1
看来这个“商铺”身份有点尴尬,办公用房非要装成商业用房,难怪闹矛盾啦!
春意渐浓 · 2025-05-26 01:45 · 浙江杭州回复1
这事儿说到底还是法规问题,大家别光看数字,要看看政策哦。
那年杏花微雨 · 2025-05-26 01:44 · 浙江杭州回复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多少钱,合理合法才是关键!
爱情Love · 2025-05-26 01:44 · 浙江衢州回复1
法院都判了,程序合法
潮客_wauuh8 · 2025-05-26 01:42 · 上海回复
这商铺补偿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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