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重庆教育
5月19日下午,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学生掉进化粪池,不幸离世。
5月22日根据当地联合调查组通报:事发时该化粪池涉事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校方已对分管副校长李某作出免职处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联合调查组督促校方积极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并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孩子父母已经和校方签署了赔偿协议。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涉事井口距离学生常走小路只有几步之遥,井口上方连井盖都没有,只有一块木板,木板上覆盖仿真草坪,旁边没有任何提示标志。如此井口,隐蔽性很强,安全隐患明显,又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出事就不是概率问题,而是时间问题。该校很多学生表示,出事后感到很后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人能保证自己不会掉入井中。
海恩法则指出:每1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其核心观点有两个,一是事故的发生,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二是预防事故靠技术、靠规章,不如靠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大学生坠入化粪池遇难这事,又一次验证了海恩法则的正确性。正是因为一次次侥幸、一次次无视,才让眼皮底下的隐患酿成了悲剧。
此事发生后,涉事井口附近区域拉起了警戒线,附近窨井处均立起“此处窨井,严禁踩踏”的告示牌,有多名保安人员值守,每当有学生靠近保安就会上前劝离。可以看到,现在该校安全保障措施很全面,学校在安保上的责任心,也跟上来了。
虽说“亡羊补牢,犹未迟也”,但一条鲜活生命猝然消逝在前,仍让人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世上从没有什么“后悔药”,即使现在再安全,这名学生也回不来,其父母的丧子之痛也无法消解,即使对相关负责人处理再严格,赔偿金额再高,也无法真正弥补此前的过失。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倘若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查漏补缺,能早一点再早一点,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给社会留下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井窖吞人事件,这些年时有发生。举例来说,去年9月,在西安一小区里,一名8岁女孩在消防水井中溺亡,事发时井边没有警示标识,仅有“两片薄薄的遮盖”。每一次疏忽都很明显,教训都很惨痛。归根结底,还是“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不够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式的懈怠态度太普遍。
类似事件发生后,官方通报常常能看见“安全无小事”“要举一反三”等话语。这些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只停留在“纸面”上。一次次类似悲剧,向社会传递的是同一个道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后弥补,不如事前预防。
希望各地各单位能实打实落实安全隐患常态化自纠自检机制,补上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这堂必修课,换取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系数的提升。请永远记住,安全是生命的基础,更是文明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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