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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司法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范围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征集时间持续到9月30日。企业和群众可通过邮箱zjsxzzfjd@163.com等3种方式反映问题线索。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此次省司法厅主动“排雷”、精准“拆弹”,就是为了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相信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此番主动作为,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将真切体验到可感可及的成效。
公开征集的范围包括了8个方面,每个方面又细化为一些具体表现和问题,体现出对于不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比如,乱检查问题中,“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就被重点点名。种种现象,正是一些经营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众所周知,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却让企业应接不暇,既无法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同时也影响了一个地方的政府形象和营商环境,让企业苦不堪言。而列出“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脱离实际监管需求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则是剑指“趋利性执法”。精准聚焦的8方面问题,基本上涵盖了涉企行政执法容易踏进的“雷区”,体现出强烈的问题导向。
我们也要看到,此次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不仅是有力抓手,也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一揽子”举措中的一环。从中央到地方,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都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强调,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国办也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在浙江,今年4月,部署开展了全省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今年2月,我省首次出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全省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必将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放开手脚谋发展。
对照“负面清单”,发挥“正面效应”。8个方面是一份执法时需要竭力避免的“负面清单 ”,明白了哪些“不能做”,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做优”营商环境。“无事不扰”,不等于“不管不问”。对规范涉企执法,最根本的还是需要持续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升级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检查的质效。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出手时必须出手,既能依法有效监管,又使企业“无感”,让“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成为常态。近期,我省各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频频亮“新招”展“实效”。比如在湖州,针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领域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这些清单在部门官网公布、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台州则创新出台《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推出“守信企业免扰”监管模式,有望实打实为企业减负。
“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规范的执法、更优质的服务,将更好护航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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