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标准化发展规划(2025-2035)》,完善自然保护地标准化体系,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近日发布通知,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5年团体标准项目。此次征集旨在构建自然保护地团体标准的“四梁八柱”,推动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的浙江经验。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作为全省自然保护地领域的重要社会组织,涵盖生态环境、地质海洋、城市规划等多学科领域。此次标准征集是联合会推动“标准化+生态保护”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浙江打造“生态文明窗口”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一、申报要求
为尽快构建我省自然保护地团体标准的“四梁八柱”,鼓励在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估、保护地规划编制、社区发展等方面提出申请。
1.申报标准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需求为目标导向,坚持原创性,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交叉重复。
2.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宜为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会员单位,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但不得超过7家单位。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资信,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标准制订经验。
3.标准项目第一起草人应具备相关条件,熟悉标准制订程序和要求,限报不超过2项。
4.标准立项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在12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
5.标准制订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及标准草案(见附件1),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报送至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秘书处。电子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会会秘书处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评估,批准立项后,按《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浙保联〔2025〕3号)(见附件2)开展后续编制工作。
三、其他
1.2024年已经申报且内容无重大变化的,无需再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3.联系人:江晓薇;电话:0571-85151296;邮箱:ZNPAF2022@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林业大楼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