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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潮评丨500余辆超市购物车丢失,能否自觉归还考验良知

    潮新闻 评论员 高路2025-04-17 07:10全网传播量12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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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永辉超市花果园大街店闭店清仓期间丢失500余辆购物车,已立案调查。附近居民每日购物推出未归还,超市请求物业协助,仅找回30余辆,后报警。
    02法律规定购物车属超市财产,使用后未归还可能构成侵权或侵占,需承担民事责任。媒体介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大家普遍认为应帮助超市找回丢失车辆。
    03推走购物车的不乏跟风者,并非真起了据为己有的心,但不管何种原因,都应自觉归还,考验社会良知、公民素质、法律意识。
    04找回500辆丢失的购物车考验执法水平,需投入大量精力查看监控、寻找人员、解释劝说,处罚不及时会侵蚀社会法治基础。
    05需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财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侵犯,超市闭店财产权仍在,法不责众不存在,只要违法必受惩处。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图源:视觉中国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永辉超市的一家门店“闭店清仓期间丢失购物车500余辆”事件受到关注。辖区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已立案调查此事,望居民尽快、自觉将购物车归还至派出所。

    涉事门店为永辉超市贵阳市花果园大街店,闭店清仓期丢失500多辆购物车,查监控发现为附近居民每日购物推出超市未归还,不得已发函请求附近小区物业帮助寻找车子,结果并不如意,只找回30余辆车。超市不得已报警求助。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购物车属于超市财产,顾客有归还义务。使用后未归还,可能构成侵权或侵占。若居民在明知购物车是超市所有,且有归还义务的情况下故意不归还,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占财产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超市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应该说,法律层面如何界定这样的行为非常明确,该还的必须得还,并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余地。有些人以为中途丢弃就无须承担责任了,这是一厢情愿,如果因为自己的责任导致购物车被损坏或者丢失,当事人同样也要承担责任,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事情在媒体介入以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可以说,帮助超市方找回丢失的车辆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其实,这种车子功能单一,除了运货以外,适用场景并不多。车子无法折叠,又大又笨重,还特别占地方,也不太可能拿回家放着。留着无用,丢之可惜,何必顺走呢?有些人偷偷推回家,最后又发现没有办法处理,随手就丢在了单元楼前,给小区正常通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当然,推走购物车的不见得都是贪小便宜的人,一些人可能出于方便的需要,也有一些人只是跟了个风,并非真起了据为己有的心,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都希望看到居民自觉归还的场面,这是考验社会良知、公民素质、法律意识的时候,相信大多数人会作出让社会满意的回答。如果觉得不好意思,怕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不妨等晚上人少的时候再推回。很多车子可能被遗弃在小区内,也希望物业帮忙收集起来,一并还给超市。被遗弃街头的,市民若是看到了,能帮忙的也不妨帮个忙。

    如何找回500辆丢失的购物车更考验的是执法水平。法律规定虽然明确,但能否落实,还要看如何维护超市的合法权益。将丢失的500辆车子一辆辆找回来,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查看监控,寻找人员,解释劝说,对一些不听劝告执意不还的人还需要及时处罚。一辆车子可能值不了多少钱,可500辆不是小数目,社会有责任帮助超市方挽回损失。处罚不及时无异于纵容少部分人的行为,会侵蚀社会的法治基础。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向社会传递明确的信号,财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侵犯,超市闭店,但财产权仍在,一定要尊重他人的权益。法不责众是不存在的,只要违法一定会面临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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