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强基计划启动!3所大学率先发布招生简章,有高校取消竞赛破格入围

潮新闻 编辑 戴欣怡2025-04-16 07:58全网传播量2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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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生的机会又来了!今天(4月16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发布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今年北航、大连理工强基计划都有一个主要变化,取消了竞赛生银牌的破格入围资格。

此外,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中都提到,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破格入围。2025年,北航招生专业新增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大连理工新增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起来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围绕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测控技术与仪器、航空航天类等专业设置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区、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表所示。

图片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5年4月21日至5月9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报名须知,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考生个人陈述材料》表,按要求将个人陈述材料和对应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参加学校初试

所有按简章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在2025年6月12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通过),通过初试的考生可参与复试环节,未通过初试的考生不再参与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复试资格认定依据。(四)考生参加学校复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对通过初试的考生进行复试(2025年6月20日左右),复试形式为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初试表现及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体育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育测试方案》。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

校考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成绩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及以上)。

校考成绩要求:考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满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区、市)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

学校将于2025年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及航空航天类等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依托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含应用物理、空间科学及电子科学三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物理学院、空间与地球科学学院与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培养方案致力于夯实数理基础,构筑物理认知,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拓宽前沿视野。本专业旨在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素质优秀或力学基础拔尖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含测控技术与仪器、量子信息两套培养方案,依托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培养。服务国家信息安全与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有原始创新精神的战略科学家。

航空航天类专业含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及空天材料三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基础,厚植情怀,注重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1.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2

  2.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3.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4.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5.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介绍,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考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 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须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7695,18210883447

(集中咨询时间:2025年4月16日-5月9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s://zs.buaa.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报名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将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研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1.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2.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

3.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4.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环节

6月10日至20日,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我校强基计划校考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校考。对于确认参加校考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校考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的第一类考生,如高考数学科目成绩达到145分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进入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可破格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校考。

(五)校考方式

7月1日至2日,进行校考(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科潜质、创新能力、科研志向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50分。

3.体育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育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校考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育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7月5日前,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5.培养方案

依托我校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阶段开始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研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一)本研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学生采用本研衔接培养。打通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本科阶段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生所选研究方向,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强化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的过程性追踪,实施多阶段动态调整机制。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转入相应专业普通班学习;产生的空额从校内择优补入。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三)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强基计划学生。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四)育人平台

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对接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为学生打造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育人高地。在全校范围内聘请院士、相关领域杰出人才组成“强基导师团”,从思想引领、专业指导、学术引导、答疑解惑等各方面给予强基计划学生全面指导。

6.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校考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

(四)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当年度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有以下情况者,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六)校考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7.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10-62736994

举报信箱:jubao@ca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193信箱

8.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招生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jwzs.ca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9.附则

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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