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棵樟树树龄为970年,按照《条例》认定,属于一级名木,采伐移植古树名木最高可罚百万元……”3月26日,螺洋街道双庙村双福庙旁,台州市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自然资源保护科工作人员站在两棵古樟下,围绕刚推出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向附近的居民介绍。
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法规,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职责、认定、经费安排、禁止行为、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利用等方面都明确了相应要求和法律责任,为古树名木的全生命周期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阶段,在各镇(街道)的古树名木所在地,通过微宣讲、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工作正在陆续开展。
“《条例》的上线,为古树名木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推动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局自然资源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统计,我区当前共有41棵登记在册的百年以上古树名木。多年来,我区坚持“一树一策”保护理念,以专家咨询、定期监测、科学管护等措施,精心呵护珍贵的“绿色遗产”。
“这些百岁以上的老树不仅是村里的‘寿星’,也是村民们心中的宝贝,让它们一代一代地健康生长下去,是所有人的责任。”双庙村村民们表示,详细了解了《条例》中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责任的相关条款后,大家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做到了“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