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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意外摔伤,巨额医药费谁来付?多方联动化解“层层转包”赔付难题

    潮新闻 杭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邓新圣 通讯员 钦国元2025-03-29 01:33全网传播量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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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工伤赔偿纠纷。事故中,渣土车司机王师傅因现场照明不足坠落受伤,涉及A公司、B公司及实际雇主张某的三级转包关系。
    02张某已垫付20余万元治疗费,但各方推诿责任。调解专班依据法律明确B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张某需连带赔偿。
    03调解中,律师指出总承包方A公司的监督义务,并缓和各方情绪。最终,B公司与张某共同承担费用,王师傅家属同意和解。
    04王师傅已转入康复治疗,家属感谢调解结果,表示不用打官司也能拿到救命钱。
    05调解专班还为张某争取分期赔付,协调社区申请临时救助金,提供法律援助支持。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工人意外摔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最终促成B建筑公司、实际雇主张某等多方达成赔偿协议。

    2月某天凌晨,某道路改造工程工地,渣土车司机王师傅在装运渣土时,因现场照明不足不慎从车上坠落致脊椎严重损伤。事故背后,工程存在“总承包单位(A公司)—专业分包(B公司)—违法转包(张某)”三级关系:A公司将承包的道路改造工程中的1标段分包给B建筑公司,B公司又转包给个体建材经营户张某。

    因工期紧、任务重,为按时完成任务,张某临时雇佣同乡李某组织运输车队。复杂的转包链条导致事故发生后,各方相互推诿责任。

    伤者家属通过李某找到张某时,张某已垫付20余万元治疗费:“听说王师傅他家里条件不好,我不垫医药费,他可能就瘫在床上了,可我现在已经垫付了20多万,实在是垫不起了……”

    彭埠司法所接到案件后,临时组建“司法所、社区、律师”调解专班,第一时间联系王师傅家属、B公司负责人、张某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调解员对用工主体、雇佣方等责任承担进行普法,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司法解释,明确B建筑公司作为具备资质的分包方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张某与李某作为实际雇主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面对A、B公司“已合法分包”的辩解,社区律师周天雨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其作为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义务。

    各方的情绪随着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有所缓和,调解专班一方面向B公司负责人陈明利害:“进入诉讼程序将影响企业信用评级”;另一方面为张某争取分期赔付方案,协调社区为伤者家庭申请临时救助金,同步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后续维权支持。

    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B公司、张某先行共同承担王师傅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王师傅家属同意和解。

    王师傅家属说道:“太感谢了,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也能拿到救命钱!”

    目前王师傅已转入康复治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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