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父母名义买房,母亲离世房归谁

潮新闻 通讯员 余法 见习记者 蓝昕宇2025-03-25 23:07全网传播量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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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12年,小张夫妇因限购政策以父母名义购房,全额支付172万房款。
022023年7月,小张母亲去世,未立遗嘱,其子女因房产归属产生分歧。
03田甲、田乙认为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四人皆有继承权,小张夫妇则持反对意见。
04法院审理查明,小张夫妇为实际出资者,负责交房验房等事宜,并出具购房凭证。
05最终,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小张夫妇所有,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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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父母名义买房,母亲离世后,兄弟姐妹争夺房屋所有权,房子应该归谁所有?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名买房”引发纠纷的案件,法院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实际出资者所有。

2012年11月,小张和丈夫李某看上了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小区的一套房子,价值172万。然而,由于当时杭州的住房限购政策,两人无法直接购房。经过与家人商议,他们决定以小张父母的名义购买。随后,小张夫妇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并将房产登记在小张父母名下。

2023年7月,小张的母亲王某离世,而她在生前并未留下关于这套房产如何处理的遗嘱。王某共有3名子女,分别是田甲、田乙和小张。这三人虽同出一母,但因王某早年离婚,田甲、田乙随父生活,小张则随母改嫁老张。因此,王某去世后,关于这套房产的归属问题,家庭成员间产生了严重分歧。

田某和田乙却认为,该房登记在母亲名下,就属于母亲的财产,母亲离世后,其二人和老张、小张都有继承权。多次协商无果,小张夫妇将田甲、田乙、老张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子的产权改回自己名下。

经法院审理查明,借名买房时,各方没签书面协议,而老张也表态,房子是小张夫妇买的,装修的钱也是他们出的。尽管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但交房验房、后续整改验收等所有事宜均由小张夫妇亲自办理。加之小张夫妇也能出具买房时的凭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小张夫妇的诉讼请求,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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