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也有“保质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公民民事权益受损时,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否则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则可能面临丧失胜诉权的不利法律后果。近日,衢州智造新城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诉称,2011年1月22日,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5万元,双方出具借条载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利息及还款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0年,王某也只支付部分利息,直到还款到期后,仍未归还剩余欠款。
2020年,李某为了追回欠款,先后在网上花费7万元咨询网络律师,该律师承诺“网上申请立案、无需本人出庭、案件包赢”。找了网络律师后,李某便以为“高枕无忧”,可半年后,欠款仍未收回,网络律师也不知所踪。2024年8月,李某将王某诉至智造新城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6000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以还款时效已过为由抗辩。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积极组织庭前调解,王某最终同意归还5万元本金。可李某认为自己花费高额律师费,只还本金远远无法弥补损失,不同意调解。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因李某获知王某在约定还款时间内无法归还欠款,故其在该时间点已明知其权利受到了侵害,应当在此之后的三年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但其于2024年8月提起诉讼,在没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时,王某的有关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意见成立,最后,法官经多次调解无果,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请。(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建议公民在自身合法民事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并在自行向对方主张权利时,注意保存主张权利的证据,例如电话通话录音、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函件等,以免丧失自己胜诉的权利。
同时,该案因轻信网络律师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法官提醒,部分群众缺乏法律常识,遇到纠纷时容易病急乱投医,给人可乘之机。加之网络律师夸大其词的宣传,让人难以分辨。因此,当事人为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在网上进行法律咨询时,要仔细核对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签订正规的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件审理流程,涉及付费时,不要轻信“网上律师”与法律规定不符的说辞。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均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其个人的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上均可查询。若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获取法律服务,应在正规机构中选择律师和法律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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