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的司法态度给我们在中国投资提升了信心。”美国某集团拿到杭州中院作出承认和执行美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后这样表示。
美国某集团与浙江公司就生猪的饲养和销售问题发生合同纠纷,美国仲裁机构裁决浙江公司违约,要求其支付逾期未付的市场利润及违约金、赔偿金等。美国某集团向杭州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准确适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裁定支持。
这是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两周年之际,杭州法院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和有力保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典型案例中的其中一例。该案的司法实践,充分表达了我国法院对国际条约善意信守的司法态度,展现了我国法院建设“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的生动实践,提升了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国合作者对我国司法保障的信心,为打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之江路768号到涵秀弄33号,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在办公新址迎来了她的两周岁生日。
2023年3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全国第九家、浙江首家挂牌的地方国际商事法庭。
回眸这两年,上千起涉外民商事纠纷,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数千个中外主体,不同的语言文化、不同的法律制度在这里交汇、碰撞,一起起复杂的国际商事纠纷在这里得到妥善化解。
杭州甲公司与印度A银行、印尼B公司、中国乙银行发生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法庭坚持对基础交易及关联保函审查的有限原则和必要原则,维护了独立保函见索即付的制度价值。通过该判例,指引“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在对外出具“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时,注重协商索赔条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对方的恶意索赔风险。
杭州是一个开放型经济大市,国际商事往来活跃。对外经贸活动的繁荣也带来了司法需求的激增。杭州法院通过树立相应的裁判规则,既为我国出口企业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灵活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司法保障,也为我国出口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规范经营提供明确指引。
“东方一枝花,调解和万家。”杭州法院在办理涉外纠纷时充分发挥“东方经验”,做实定分止争,合力打造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优选地。
如澳大利亚A公司与杭州B公司因承揽合同发生纠纷,针对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而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对立诉讼请求,法院通过准确认定原因、及时主动释明,妥善平衡双方利益,一次性解决争议。中外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再如新疆A公司与浙江B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准确适用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尚未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并结合我国法律规定来解决争议,最终促成调解。
通过数字赋能,杭州法院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涉外司法服务。建设运行“数智国商”系统及中英文门户网站,围绕国际商事解纷特色需求,提供电子送达、在线域外法查明等便利化操作。在一起境外委托理财纠纷中,法庭利用该系统,实现了上午立案、下午即作出司法确认涉外调解协议的裁定书,体现了涉外司法服务的“加速度”。
杭州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秉持涉外审判现代化理念,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通过公正高效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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