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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卫健委发出消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高品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少患者在院期间家属陪护压力,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上海决定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何为“免陪照护服务”?
从服务内容来看,这是一种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特级、I级护理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既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原则上在今年5月底之前,上海市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设有重症监护室)全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其他类型的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的,也可参加首批试点。
试点病区将采用l+X的病区模式,其中1为重症监护病区,X为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其他病区或单元(数量不限)。
在收费管理方面,“免陪照护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支付范围、标准由上海市医保局另行制定发布。试点要求,医院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应在病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收费标准,把患者“免陪照护服务”收费情况纳入每日医疗服务收费清单,便于患者查询。
患者及家属可以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医疗护理员服务,但后者不纳入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收费。
根据要求,上海市护理学会将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基本规范》团体标准的培训,并根据实施反馈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本市护理质控以及老年护理质控,确保全市“免陪照护服务”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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