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是儿童游乐场常见的游乐设施之一,深受小朋友们喜爱。那么,家长因陪护自家孩子入场而致其他孩子受伤,谁担责?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2023年9月的一个下午,刘女士带儿子小睿到某游乐场玩乐,小睿在蹦床区玩耍时被同在该区域的李先生弹起,两人发生碰撞导致小睿受伤。送医治疗后,小睿被诊断为右侧胫骨骨折。
事后,刘女士将李先生和游乐场经营者告上法院,认为李先生作为成年人进入儿童游乐场玩耍,致其子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乐场经营者没有及时制止成年人玩儿童娱乐设施,对场内儿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先生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各方对小睿受伤事实及各项赔偿项目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平台购买记录和现场监控显示,李先生购买单人畅玩券和家长陪护券各一张,系陪同其子进入该游乐场所,后其进入蹦床区活动,其间,未有工作人员上前提醒和制止。
法官提醒:
家长作为陪护人,应当严格遵守场所相关规定,切勿违规操作,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游乐场对在场所内玩耍的未成年人负有较高的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应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在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亦需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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